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创始人
2026-01-28 03:43:38

证券代码:000967公告编号:2026-006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7日以通讯方式向董事会全体成员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6年1月27日下午15:00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由马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会议召开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并提请股东会审议;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董事会提名马刚先生,公司股东盈峰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杨榕桦先生、魏霆先生、何清先生,公司股东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提名杨笃志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通过,本次选举通过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选举马刚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提请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2、《关于选举杨榕桦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提请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董事申柯先生对本议案投了反对票,反对理由:本人在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上,对《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投“反对”票,不同意将公司董事会由7人增加至9人,具体原因见相关公告,因此本次董事会对1.02,1.03,1.04项议案投“反对”票。

3、《关于选举魏霆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提请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6 票同意,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董事申柯先生对本议案投了反对票,反对理由:本人在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上,对《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投“反对”票,不同意将公司董事会由7人增加至9人,具体原因见相关公告,因此本次董事会对1.02,1.03,1.04项议案投“反对”票。

4、《关于选举何清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提请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6 票同意,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董事申柯先生对本议案投了反对票,反对理由:本人在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上,对《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投“反对”票,不同意将公司董事会由7人增加至9人,具体原因见相关公告,因此本次董事会对1.02,1.03,1.04项议案投“反对”票。

5、《关于选举杨笃志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提请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通过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表决。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并提请股东会审议;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董事会提名张田余先生、韩践女士、杨小强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选举张田余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提请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2、《关于选举韩践女士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提请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3、《关于选举杨小强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提请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通过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表决。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的议案》,并提请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并提请股东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拟定为人民币15万元/年(含税),按年发放。该独立董事津贴自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本议案之日且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履职之日起至公司股东会作出新的独立董事津贴方案决议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67公告编号:2026-007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1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该次临时股东会选举公司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及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同意提名马刚先生、杨榕桦先生、魏霆先生、何清先生、杨笃志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张田余先生、韩践女士、杨小强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张田余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不含职工代表董事)。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上述董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公司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勤勉尽责地履行董事的义务和职责。

公司对第十届董事会成员在任期内对公司经营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月28日

1、马刚先生:盈峰环境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硕士学位。2014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总裁。2001年6月加入美的集团,历任美的电饭煲事业部研发工程师、分公司业务员、大区总监,美的生活电器国内营销公司总经理,美的日电集团中国营销总部总裁,美的生活电器事业部副总及国内营销总经理,美的生活电器事业部副总及水料产品公司总经理,美的集团国内市场部副总监。

马刚先生与盈峰环境及盈峰环境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盈峰环境1,654,600股份,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杨榕桦先生:现担任盈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硕士学位。2006年7月至2008年3月任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招聘主管,2008年加入美的集团,历任美的集团生活电器事业部国内营销公司营销管理部长、美的集团生活电器事业部营运与人力资源部总监、美的集团审计部总监助理等职务。

杨榕桦先生与盈峰环境及盈峰环境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直接持有盈峰环境股份,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魏霆先生:2019年9月至今,担任盈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硕士学位。2008年7月至2018年12月,历任海航集团办公室副主任、海航集团社会责任部总经理、海航文化控股集团执行董事长、海航文化娱乐投资集团首席执行官、海航新传媒集团运营总裁、喜乐航(837676)董事长、新生飞翔(832297)董事长等职务。2019年6月至2019年9月任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魏霆先生与盈峰环境及盈峰环境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直接持有盈峰环境股份,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何清先生:2021年至今,担任盈峰集团有限公司战略与资本运营部副总经理,硕士学位。2004年至2014年,任中环保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投资与资本运营部总经理,2014年至2021年,任复星国际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何清先生与盈峰环境及盈峰环境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直接持有盈峰环境股份,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5、杨笃志先生:2023年至今,担任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兼投融资管理部部长,硕士学位。曾任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挂牌部经理、中联重科资本有限责任公司高级投资经理、北京君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杨笃志先生与盈峰环境及盈峰环境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没有直接持有盈峰环境股份,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6、张田余先生: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高等金融研究院校长讲座教授、深圳数据经济研究院副院长,会计学博士、美国会计协会会员、新西兰澳大利亚会计金融协会会员。2004年10月至2005年7月,担任香港中文大学公司治理中心博士后;2005年7月至2010年12月,历任香港城市大学助理教授、副教授;2011年1月至2021年8月,历任香港中文大学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

张田余先生与盈峰环境及盈峰环境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直接持有盈峰环境股份,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7、韩践女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教授,博士。曾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助理教授,现任中欧组织成长与人才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金茂物业服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韩践女士与盈峰环境及盈峰环境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直接持有盈峰环境股份,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8、杨小强先生:中山大学法学院税法与资产评估法教授,博士。1995年起在中山大学法学院任教,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2006年被选拔至最高人民法院工作,任正处级审判员,2013年12月起担任中山大学税收与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

杨小强先生与盈峰环境及盈峰环境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直接持有盈峰环境股份,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967公告编号:2026-008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7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提升公司流动性管理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管理的稳健性,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依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超短期融资券及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含)中期票据,最终注册额度以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中载明的额度为准。

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交易商协会规则指引的规定,公司符合关于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的相关规定,不是失信责任主体,具备发行资格和条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发行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方案

1、发行人: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规模:拟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及中期票据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含),最终注册发行规模以公司在交易商协会取得的注册通知书载明的额度为准。

3、发行期限: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含),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并在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注册规模有效期内,根据市场情况、利率变化及公司自身资金需求确定发行期限。

4、发行方式: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发行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

5、发行时间: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交易商协会注册额度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期发行。

6、发行对象: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发行(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7、发行利率:参考发行时发行期限相当的超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市场利率,由公司和承销商共同商定。

8、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偿还银行借款等有息债务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

9、承销机构:公司将选择具备主承销资格、熟悉超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注册发行程序并具备一定承销能力的机构担任公司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

10、决议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注册通知书有效期到期日止。

二、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工作能够有序、高效地进行,适时把握发行时机,提高融资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股东会的授权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负责全权办理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注册发行工作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注册、发行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发行时间、发行方式、承销方式等与本次申报和发行方案相关的全部事宜;

2、决定聘请参与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代表公司签署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注册、发行有关的各项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等。

4、办理超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的相关申报、注册、发行及交易流通等有关事项手续,以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5、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董事会、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发行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作适当调整;

6、办理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次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审议程序

本次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并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获准发行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方案以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有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进一步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增强公司财务管理的稳健性,同时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保证公司长期稳定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

五、风险提示

本次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事项是否能获得核准尚具有不确定性。本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67公告编号:2026-009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7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2月12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2月12日9:15-9:25,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12日9:15一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2月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2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慧商路8号4层公司总部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上述提案1.00-4.00已经过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上述提案1.00-2.00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5人,独立董事3人,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本次股东会上述提案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会决议公告中同时公开披露。前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股东会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2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出席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还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出席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慧商路8号4层,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慧商路8号4层

邮编:528322

传真号码:0757-26330783

电子邮箱:IR@infore.com

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请注明“盈峰环境股东会”字样,并请致电0757-26335291查询。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本次股东会不发礼品及补贴。

2、会议咨询:

联 系 人:王妃

联系电话:0757-26335291

传真号码:0757-26330783

电子邮箱:IR@infore.com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67

2、投票简称:盈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2月12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2月12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行使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被委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a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

委托人持股数及类别: 股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a

受托人签名: a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a

注: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三项委托意见栏均无“√”符号或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号的委托意见视为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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