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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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杜壮报道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印发《国家新兴产业创新中心管理办法》,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引(试行)》同时废止。
《管理办法》明确,国家新兴产业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产业创新中心”)定位于技术创新类平台,是培育壮大未来产业、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战略力量,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原则上由行业龙头企业牵头,联合行业上下游和高校院所优势创新资源组建,协同开展行业关键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系统性集成技术研发,孵化产业链高成长中小企业,打造产业协同创新生态。
《管理办法》聚焦管理机制、布局组建、运行管理、支持政策等方面部署了一系列措施。如发挥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通过市场化方式,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产业创新中心科技成果孵化转化企业;支持产业创新中心研发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高端软件优先纳入政府绿色采购清单;国家发展改革委依据运行评价结果,组织产业创新中心申请国家后补助资金支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