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网1月24日讯(通讯员 李颖 顾继晨 姜传刚 记者 陈咏)23日,扬州市江都区劳动争议多元化解中心成功调处一起跨国务工讨薪案,帮助农民工鞠某讨回工资15000余元。
记者了解到,鞠某在国外劳务期间,因工资标准与单位发生矛盾,后在用工地大使馆的帮助下辗转回国,并于2026年1月14日向扬州市江都区劳动争议多元化解中心提交了劳动仲裁申请书,要求该建筑公司支付其务工期间的劳动报酬。该中心当即开启“绿色通道”,协同工会调解员,联系用人单位,及时开展调解。
据介绍,调解员收到案件后,立即联系劳动者了解情况,结合劳动者提交的相关证据进行案情梳理。经了解,这家单位与鞠某曾签订两份劳动合同,第一份在国内签订,第二份是在到达国外用工地后重新签订的,第二份约定的工时单价明显低于第一份。基于鞠某当时已身在国外,路途遥远,已付出较大成本,迫于无奈,只能在第二份合同中签字。
了解情况后,调解员立即联系单位核实情况,单位认可签订了两份劳动合同,但称重新签订的原因是劳动者工作效率低,能力不足。对此,调解员当即对用人单位进行法律宣传,告知双方的第二份合同若是在违背当事人意愿的情况签订,应属无效合同。单位得知其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后,表示愿意改正并支付劳动者工资。在调解员连续组织劳资双方沟通及耐心疏导下,最终用不到10天的时间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当日支付全部欠薪。
记者采访获悉,该中心以“快速响应、多元联动、调解优先”的工作作风,帮助劳动者讨回工资,令鞠某十分感动。近年来,该中心践行“源头防范、调解优先”工作理念,将调解工作贯穿案前、庭前、庭中、庭后全过程,成为劳动者权益的坚实保障。
上一篇:推动氢能升级为“能源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