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温州宏丰”)于2026年1月23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晓先生计划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不超过1490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此次减持将通过集中竞价与大宗交易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减持所得拟用于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减持主体及持股情况
公告显示,本次减持主体为温州宏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晓先生。截至公告披露日,陈晓持有公司股份156,138,6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42%,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减持计划核心内容
根据公告,陈晓的减持计划具体安排如下:
减持时间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2月24日至2026年5月22日,期间若遇窗口期则不进行减持。
减持方式与数量
陈晓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两种方式减持股份,具体拆分如下:
| 减持方式 | 拟减持数量(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集中竞价交易 | 496.9 | 1% |
| 大宗交易 | 993.1 | 2% |
| 合计 | 1490 | 3% |
减持价格与原因
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公告明确,本次减持原因是“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过往承诺履行与合规性说明
公告指出,陈晓过往严格履行了相关股份锁定及增持承诺。具体包括: - 2011年2月,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时,陈晓承诺自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且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股份。 - 2015年7月及2024年2月,陈晓曾分别作出增持承诺,其中2024年2月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含2024年2月6日当日增持金额)。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承诺均已严格履行,未出现违规情形。
同时,温州宏丰表示,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30%,控股股东本次减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要求。
风险提示
公告强调,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陈晓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具体减持安排,减持时间、数量、价格及能否按期完成均存在不确定性。不过,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温州宏丰表示,公司将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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