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监管函,因其存在公司治理不规范及多项信息披露问题。时任公司总经理李世锋、财务总监兼代行董事会秘书熊汉南对相关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监管函指出,根据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此前查明的事实,江西万年青主要存在四大方面问题:
一是董事会秘书长期空缺。自2023年1月至今,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一直由副总经理代行。
二是贸易业务财务核算不规范。公司子公司江西南方万年青国贸有限公司、江西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开展的煤炭贸易服务业务采用总额法核算,导致2024年度收入成本披露不准确。
三是主要客户情况披露不准确。公司存在部分客户收入统计不准,且未将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客户合并列示的情况。
四是货币资金权利受限信息披露不完整及现金流量表披露不准确。公司未将部分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及部分受限货币资金账户纳入统计范围。
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第4.4.5条、第4.4.6条的相关规定。李世锋、熊汉南作为时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的规定。
深交所表示,希望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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