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董秘好,请问,贵司于2025年10月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代表“华润信托·华颖16号单一资金信托”)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625.2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的减持计划,该部分股份减持后有没有限售期要求?
董秘回答(万里扬SZ002434):
您好! 公司股东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代表“华润信托·华颖16号单一资金信托”)与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国元信托-安瑞1号单一资金信托”)、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截至上述减持计划披露之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52,163,2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9%,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因此,根据上述减持计划,公司股东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代表“华润信托·华颖16号单一资金信托”)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公司股份,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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