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950,证券简称:重药控股)于2026年1月23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下属7家子公司因前期享受的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相关问题,需补缴税款及滞纳金总计3221.03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款项已全部缴纳完毕,主管税务部门未对该事项予以处罚。
公告显示,涉及此次补缴事项的子公司包括青海省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重药控股哲里木盟医药(内蒙古)有限公司、贵州省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省医药(集团)和平医药有限公司、陕西华氏医药有限公司、重药控股陕西医药有限公司及重庆医药集团(甘肃)有限公司。上述子公司根据各自主管税务部门通知并经自查后,确定需补缴相关款项。
根据补缴安排,2025年已补缴金额745.80万元,2026年需补缴金额2475.23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 补缴年度 | 补缴金额(万元) |
|---|---|
| 2025年 | 745.80 |
| 2026年 | 2475.23 |
| 合计 | 3221.03 |
对于此次补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重药控股表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该补缴税款及滞纳金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涉及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补缴款项将分别计入2025年、2026年当期损益,具体对各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影响,最终以公司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为准。公司同时强调,本次补缴税款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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