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溢融通提前终止10年租约 预计短期租金收入减少
创始人
2026-01-22 07:34:59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830,证券简称:香溢融通)于2026年1月21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与捞王(上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捞王公司”)经友好协商,决定提前终止双方于2024年7月16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根据公告,原租赁合同约定,香溢融通将其名下位于宁波市海曙区大来街1-9号一至二层的房产出租给捞王公司,租期长达10年,自2024年8月1日至2034年7月31日。租金方面,2024年8月1日至2029年7月31日期间,每年租金为150万元;2029年8月1日至2034年7月31日期间,每年租金调整为157.50万元。

根据双方最新签订的《解除协议》,原合同租赁期将于2026年1月31日终止。作为提前解除合同的补偿,捞王公司需向香溢融通支付违约金33.75万元,该笔款项可由其已缴纳的保证金中直接抵扣。同时,捞王公司需于2026年1月31日前将租赁房屋清理并移交给香溢融通,若逾期移交,每逾期一日,需按当年度租金标准的2倍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并承担占用期间的各项费用。

香溢融通表示,本次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系双方友好协商的结果,公司已收到至租赁终止日的全部租金。尽管原出租房产为公司自有资产,协议解除短期内会导致租金收入减少,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较小。公司将继续推进该房产的出租事宜,以盘活资产,提高使用效率。

原租赁合同主要条款回顾:

项目 具体内容
租赁标的 宁波市海曙区大来街1-9号一至二层房产
承租方 捞王(上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原租期 2024年8月1日至2034年7月31日(共10年)
租金标准(2024.8.1-2029.7.31) 每年150万元
租金标准(2029.8.1-2034.7.31) 每年157.50万元

本次《解除协议》主要内容:

项目 具体内容
合同终止日期 2026年1月31日
违约金 33.75万元(可由已缴纳保证金直接抵扣)
房屋移交 deadline 2026年1月31日
逾期移交责任 每逾期一日,按当年度租金标准的2倍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并承担占用期间各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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