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纵科技股民索赔案诉讼时效不足一年 适格股民目前仍可参与索赔!
创始人
2026-01-21 15: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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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纵科技因证券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的诉讼时效已不足一年,符合索赔条件的股民如欲参与索赔,应在2026年12月3日前提起索赔诉讼,逾期将可能丧失胜诉权。

  陈宇霞律师在此提醒,凡在2022年01月1日至2023年12月3日之间买入合纵科技股权,且在2023年12月4日之后继续持有或卖出亏损的投资者,均有权向合纵科技索赔相关损失。(具体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的为准)。

  违法事实

  北京证监局经调查认定,合纵科技存在如下违法事实:

  合纵科技全资子公司北京合纵实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合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通过北京华环利达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永泰君安科技有限公司向关联方天津市茂联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盈联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盛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2年累计提供资金50,848.06万元,分别占合纵科技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当期披露净资产的21.78%、17.01%。

  合纵科技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事项,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的违法行为。合纵科技未按规定在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关联交易,存在重大遗漏,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的违法行为。

  索赔相关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给投资人造成的投资损失,应当负赔偿责任。

  陈宇霞律师在此提醒,凡在2022年01月1日至2023年12月3日之间买入合纵科技股权,且在2023年12月4日之后继续持有或卖出亏损的投资者,均有权向合纵科技索赔相关损失。(合纵科技维权入口)

  以上索赔条件仅代表陈宇霞律师的观点,不作为任何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认定的索赔条件为准。(陈宇霞律师专栏)

  参加股票索赔的股民需准备一下材料;

  1、股票交易对账单(如对账单上未显示完整的身份证号码,需另外打印股东信息表;对账期间从第一次买入至完全卖出(或打印对账单之日)

  2、身份证复印件

  律师代理费

  如委托律师代理,该类案件一般为风险代理,前期不收取任何费用,胜诉后按赔偿款的一定比例支付律师费,未获赔偿无需支付律师费。

  (本文由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陈宇霞律师供稿,不代表Hehson财经的观点。陈宇霞律师,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已成功代理股民诉超华科技、圣莱达、三房巷、亿晶光电、天翔环境、祥源文化、中兵红箭、獐子岛、长园集团、索菱股份、中润资源、延安必康、大东南、联建光电等数十家上市公司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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