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环境网)
转自:中国环境网
近日,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荣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成为大连市第二个获此国家级荣誉的县区。
荣誉背后是一条清晰而坚实的生态足迹。近年来,大连市普兰店区始终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努力探索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实践,在生态保护、环境治理、绿色转型和城乡宜居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扎实成效,在辽南大地上绘就了一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崭新画卷。
坚持规划引领,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空间格局持续优化。普兰店区高度重视顶层设计,高标准编制并实施《大连市普兰店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依托“一城五田四分绿”的自然本底,科学构建“一城一区三片多点”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充分彰显山海特色,统筹搭建山海与陆海生态空间体系,系统划定9个生态修复分区,扎实推进全域全要素的系统性保护与修复。
通过整合优化自然保护地、推进河湖水域岸线确权划界、严格生态管控区域监管等一系列举措,切实守住了478.54平方公里的生态保护红线,落实了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全面实施“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落地与“一张图”管理,实现了生态、农业、城镇三类空间的清晰布局与严格管控。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将其作为产业布局、资源开发的前置约束,从源头有效防范环境风险,确保了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
推动绿色转型,促进降碳协同增效,发展方式加快转变。普兰店区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总抓手,严格落实能耗“双控”制度和节能目标责任制。着力推动重点行业和企业绿色低碳升级改造,树立了一批节能减排示范标杆。持续优化能源结构,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省首个沿海滩涂“渔光互补”示范项目、海水离网制氢示范项目相继开工建设,陆上风电项目稳步推进,清洁能源产业呈现良好发展势头。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通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强化用水定额管理、建立远程用水监测信息平台等措施,水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于2021年成功入选全国第四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
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美丽宜居家园,幸福指数不断提高。作为大连市唯一入选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名单的地区,普兰店区以深化环境整治提升为抓手,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以生态宜居撬动乡村振兴。城市治理水平不断提升,老旧小区改造有序实施,城市功能日趋完善;建成特色大道、绿色花街、口袋公园,城市景观与人居环境显著改善。在农村地区,深入实施环境卫生整治“万千百十”工程,攻坚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70.7%,农膜回收率达86.7%,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3.05%,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0.88%,数十座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培育生态文化,倡导绿色生活方式,社会共识广泛凝聚。普兰店区积极培育生态文明新风尚,推动绿色生活方式成为社会共识。绿色出行条件显著改善,智能充电网络覆盖全区所有18个街道,实现“一镇一站”,便捷高效的乡镇充电网基本形成。绿色建筑全面推广,全区城镇新建建筑已100%达到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生态文明教育持续深化,党员干部的生态环保意识与行动自觉显著增强,通过设立生态文明建设教育基地、开展5大主题文化节庆以及上百个丰富多彩的特色宣传活动,有效倡导了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理念。“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的氛围日益浓厚,全社会共建共享生态文明的合力不断凝聚。
下一步,大连市普兰店区将以此为全新起点,全力巩固创建成果,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深入拓展生态价值转化路径,聚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宜居典范城区,为大连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多绿色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