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一博 冯若男)1月20日,酒便利发布《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告》显示,共青城创东方华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执行法院裁定,使得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由河南侨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共青城创东方华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存在新增的一致行动人。
共青城创东方华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执行法院裁定,使得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由余増云变更为肖水龙,不存在新增的一致行动人。
对于此次变更原因,酒便利在公告中指出,2025 年12月9日共青城创东方华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淘宝网司法 拍卖网络平台竞得河南侨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侨华”)持有公司股份累计38,312,119 股。2026年1月16日,共青城创东方华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收到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执行裁定书,其通过执行法院裁定方式,拥有挂牌公司权益的股份增加38,312,119股,拥有的权益比例从0.00%变为51.00%。
针对控股股东变更会对公司的影响,酒便利方面表示,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后,收购人将根据市场需求,结合自身优势与酒便利现有业务板块,增强酒便利的持续经营能力、长期发展潜力及综合竞争力,优化酒便利资本结构,全面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提升公司价值和股东回报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