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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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周孝清 □ 本报通讯员 江兴林 龙浩然 一边是法院白纸黑字的生效判决,一边是孩子被父亲悄悄带到了千里之外的福建老家。母亲邵某寻子心切,千里奔赴,却遭遇激烈对峙……如何既让判决落地,又不伤及孩子幼小心灵?江西省景德镇市浮梁县人民法院经耐心处理,近日给出一个圆满的答案。 这起“争子”执行案中,邵某与田某离婚后,法院最终判决婚生子小田由母亲邵某抚养。然而,判决生效后,田某拒不履行义务,私自将孩子送至住在福建的爷爷奶奶处。邵某为接回孩子,自行赴闽寻子时与田某发生激烈冲突,场面一度失控,当地公安介入。 面对孩子身处异地、直接强制执行可能激化矛盾并造成孩子二次伤害的困境,浮梁法院没有简单采取强制措施。承办法官敏锐意识到,此案的关键不仅在于执行判决,更在于修复创伤,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核心是保护孩子最大利益。 法院主导,千里联动。浮梁法院主动联系孩子所在地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公安机关,详细说明案情和困境。两地迅速建立起“法院远程主导+公安现场协助”的跨域协作机制。 执行法官通过电话、视频,与福建警方密切配合,共同对田某及其父母开展释法说理工作。一方面,严肃阐明生效判决的强制力及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从孩子健康成长角度出发,引导其理解法院判决是基于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阻挠执行只会给孩子带来更大伤害。对邵某,法官则鼓励其以更理性、平和的方式接回孩子,为孩子创造安全的回归环境。 最终,在法院主持和公安机关见证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田某同意将孩子平安交还邵某抚养,邵某则书面保障田某的探视权。在平和县公安机关现场协助下,双方得以平稳、顺利地完成交接,避免了冲突升级。 一场可能撕裂亲情、伤害孩子的纠纷,在情与法的平衡下,悄然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