磴市监处罚〔2025〕1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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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7 04:34:52

磴市监处罚〔2025〕1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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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处罚机关

    磴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磴口县知识产权局)

  • 处罚日期

    2026年01月14日

  • 处罚种类

    罚款

  •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做出如下处罚:

变更:

文本信息:该行政处罚决定未上传处罚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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