磴市监处罚〔2025〕1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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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处罚机关
磴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磴口县知识产权局)
处罚日期
2026年01月14日
处罚种类
罚款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做出如下处罚:
文本信息:该行政处罚决定未上传处罚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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