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月16日|莱绅通灵公告称,2026年1月16日其股东欧陆之星钻石(上海)有限公司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经查,亿汇通投资实业(上海)有限公司代Eurostar Diamond International S.A持有欧陆之星41.66%股份,欧陆之星作为莱绅通灵持股5%以上股东,在2024年5月、2025年3月未真实披露上述代持事项,违反相关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其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诚信档案。该措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公司将敦促相关方确保信息披露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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