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5日,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绅通灵”)发布公告称,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万股限制性股票,并同步调整回购价格至3.13元/股。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已就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回购注销及价格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回购注销具体情况
根据公告,本次回购注销源于1名激励对象主动离职。依据莱绅通灵《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离职后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需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本次涉及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万股。
本次回购注销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回购价格调整详情
本次回购价格调整源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实施。2025年11月25日,莱绅通灵完成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若公司发生派息等事项,需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公式为“P=P0-V”(其中P0为调整前回购价格,V为每股派息额)。
本次调整前,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3.23元/股(注:原授予价格为3.33元/股,此前可能已因其他事项调整),扣除每股0.1元派息后,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3.13元/股。
法律意见结论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指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莱绅通灵本次回购注销及价格调整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回购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后续,公司需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 项目 | 具体内容 |
|---|---|
| 回购注销数量 | 6万股 |
| 回购价格(调整前) | 3.23元/股 |
| 价格调整原因 | 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每股派息0.1元 |
| 回购价格(调整后) | 3.13元/股 |
| 资金来源 | 公司自有资金 |
| 涉及激励对象人数 | 1人(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 |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莱绅通灵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将相应调整,公司总股本也将随之减少。市场人士表示,此举属于股权激励计划常规管理操作,有利于维护激励计划的严肃性和公平性。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股、评论、预测、图表、指标、理论、任何形式的表述等)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受限于第三方数据库质量等问题,我们无法对数据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分辨或核验,因此本文内容可能出现不准确、不完整、误导性的内容或信息,具体以公司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