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综科技
1月15日,海顺新材公告,近日,公司与凸版利丰雅高(香港)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调整支付条款。
根据协议,第一期付款需在满足三项条件后7日内支付交易总价款的85%,即人民币1.21亿元。第二期付款在交割日次日起4个月内支付交易总价款的15%,即人民币2129.24万元。
调整旨在确保跨境收付合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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