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乘梯无忧 破解监管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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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 05:54:06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本报记者 刘铭

  电梯安全涉及千家万户,是重大的民生工程。最近,《四川省电梯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即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出台的背景是什么?有哪些突出亮点?日前,《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办法》上升为《条例》

  据介绍,2015年,四川省政府制定了《四川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施行以来,在该省电梯安全管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守住了安全底线,保障了全省电梯安全总体平稳可控。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老旧电梯数量增加故障多发、市场经营主体资质良莠不齐、管理部门职责边界不清等问题日益凸显。截至2025年第四季度,四川省电梯保有量达58.91万台,老旧电梯数量不断增加,加之维保质量参差不齐,电梯市场存在一些不规范现象,使得潜在的安全风险不断加大,也制约了电梯产业的健康发展。近年来,电梯故障、事故时有发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为适应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的改革举措,加快电梯安全法治化进程,迫切需要将《办法》由政府规章上升为地方性法规。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电梯安全事故,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迫切需要,也是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出台《条例》也是落实国家法律法规与国家战略的必然要求。国家法律对包括电梯在内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作了规定,但对电梯安全责任划分、老旧电梯改造等规定较为原则性。制定《条例》是全面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的具体实践,旨在细化国家法律中的原则性条款,增强可操作性。

  据介绍,根据省政府2025年立法计划,四川省市场监管局会同司法厅就《条例》的起草开展了立法调研。赴成都、泸州、重庆等地深入开展调研,现场考察电梯制造和使用监管、保险、数智电梯、应急处置平台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做法。同时,参阅了广东、湖北等8个省份出台的省级地方性法规,43部地市级地方性法规和13部地方政府规章,以及中央和有关省份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进行了充分的学习借鉴和归纳吸收。

  2025年11月26日,《条例》经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四川省人大经济委副主任委员陈贵林表示,《条例》以《特种设备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四川实际,聚焦电梯维护保养、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电梯智慧监管等核心立法诉求,进一步完善了电梯生产经营、使用管理、维护保养、检验检测等全生命周期的管理规定,充分体现了小切口、有特色、可操作的地方立法原则。

“五聚焦”展现特色亮点

  《条例》共9章58条,分为总则、生产经营、使用和管理、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应急救援、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其主要内容包括:明晰适用范围和立法原则;完善电梯安全综合保险制度;强化电梯安全评估和安全监督管理;优化企业基本信息报送方式;强化应急救援,保障生命财产安全等。

  据四川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条例》主要有以下五大特色亮点:

  聚焦将成熟经验和有效措施上升到法规层面。在《条例》起草过程中,坚持把原《办法》在施行过程中关于规范电梯相关环节的管理、使用规定纳入《条例》内容。同时,结合工作实践,新增应急救援和监督管理专章,新增智慧监管、电梯安全综合保险、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电梯安全保障经费等内容。

  聚焦责任压实强化全流程全链条管理。针对电梯安全涉及主体广、环节多、链条长的特点,以及建设单位与使用管理单位不一致、使用管理单位与维护保养单位不一致、管理人与所有权人不一致等问题,进一步厘清电梯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等环节中各方主体的责任,强调电梯使用管理单位与关联各方的责任衔接,明确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

  聚焦推动安全隐患治理与本质安全提升。为解决电梯故障多发问题,明确有关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加大抽查检查力度,并依据法律责任规定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持续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鼓励对使用年限长、故障频率高的住宅电梯进行更新,设置电梯安全保障经费和公示收支情况,推行电梯安全综合保险制度,推广应用电梯码,为乘客查询信息、故障报修、应急求助等提供便利。

  聚焦规范和提升应急救援效能。针对当前电梯困人事件较多、应急救援不及时等问题,设置应急救援专章,纳入应急救援体系,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建立健全电梯安全应急处置服务平台,设置96933专用求助电话,做好电梯困人应急救援工作。

  聚焦事故教训补齐监管短板。针对近年来全国各地出现的各类电梯安全问题,在地方立法中积极作出回应,规范电梯停用、启用、注销等要求。补齐电梯拆除环节管理漏洞,明确由具有相应专业能力的单位实施拆除,建设单位应制定拆除施工组织方案、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执行动火作业审批,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推动《条例》落地见效

  电梯安全管理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记者注意到,《条例》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电梯安全保障经费、电梯智慧监管等社会关注热点问题,都进行了积极回应,提供了法律保障。

  《条例》第二十七条要求住宅电梯管理单位确保电梯安全保障经费充足和专款专用,支持业主将共有部分收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及其孳息用于购买电梯综合保险。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出台后,为落实《条例》规定,确保电梯安全保障经费充足,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将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制定统一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共同推进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用于电梯安全的经费,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加强对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督促电梯维保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的要求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严厉查处虚假维保等违法违规行为,从源头上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电梯安全保险的本质是以“小保费”撬动“大保障”,有利于实现电梯安全水平提升、社会治理成本下降,实现辅助政府进行安全监管、促进电梯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的作用。“当前,我们正会同财政、住房城乡建设、金融监管等有关部门制定电梯综合保险的具体实施办法。”该相关负责人表示。

  《条例》中多次提到电梯智慧监管系统,如何推进电梯智慧监管成为市场监管部门的“必答题”。四川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市场监管部门将从两个方面予以推进。一是建立全省统一的电梯智慧监管系统,破除电梯数据壁垒,整合电梯制造、施工告知、安装监督检验、使用登记、隐患排查、维护保养、定期检验、自行检测、注销等全链条、全环节数据,实现电梯全生命周期数据一网通查。二是运用物联网技术采集电梯控制系统的运行数据、故障代码等电梯运行关键信息,分析识别潜在故障,实施科学合理的分级动态告警机制,指导维保单位实施维护保养工作,降低隐性故障发生概率,引导电梯维护保养工作从传统的“注重维保过程”向“注重维保效果”转变,推动电梯安全管理从“事后维修”向“事前预防”转变。

  据介绍,《条例》的出台,为破解电梯安全难点堵点提供了法治保障,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将从加强学习宣贯、完善配套制度、推进重点工作等三方面,推动《条例》深入人心,筑牢《条例》实施根基,守护群众乘梯安全,推动《条例》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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