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誉衡药业”)于2026年1月15日发布公告,因回购注销3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并就此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回购注销背景:涉及3名离职人员 216万股股票将被注销
公告显示,誉衡药业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6年1月14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拟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3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16万股。
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216万股,注册资本相应减少216万元。
债权人申报安排:1月15日起至2月28日可申报债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誉衡药业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即2026年1月15日至2026年2月28日,工作日9:00-12:00、13:00-17:00),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可通过现场、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申报债权,具体信息如下:
公告明确,债权人申报时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债权人为法人的,需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他人申报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
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信封需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文件标题需注明“申报债权”字样。逾期未申报的债权人,其债权有效性不受影响,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按原债权文件约定继续履行。
| 项目 | 具体内容 |
|---|---|
| 涉及离职人员数量 | 3名 |
| 回购注销股票数量 | 216万股 |
| 注册资本减少金额 | 216万元 |
| 债权申报起止时间 | 2026年1月15日-2026年2月28日 |
| 申报联系电话 | 010-80479607、010-68002437-8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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