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董秘您好,贵司从事外商投资负面清单中外商禁止投资的业务,但是贵司向上穿透的股权结构中存在外资(比如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那么是否违反了外商投资负面清单?是否会导致相关的投资合同无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董秘回答(华谊兄弟SZ300027):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相关规定可以参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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