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 国家医保局就《参照药预沟通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目前,我国在医保药品目录调整时引入了选择参照药的做法,是测算药品医保支付标准的重要锚点。国家医保局认为有必要单独设立参照药沟通环节,以便于专家在目录调整工作开始前就通过充分讨论提出建议的参照药,进一步提高参照药选择的科学性、公正性、规范性,稳定医药企业预期,也为企业开展药物经济学研究、真实世界研究等留有必要的时间,提供更多指导。为体现对创新药的支持并考虑工作量等因素,参照药预沟通工作先从1类新药(按国家药监局药品新注册分类批准上市的1类化学药、1类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中成药)起步。考虑到审批时间因素,尚未获批上市但国家药监部门已受理上市申请且已通过技术评审的1类新药也可提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