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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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联合印发了《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办法》对平台制定、修改、执行规则的要求作出了细化和创新规定,为保障平台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参与权、知情权、申诉权提供了依据。
例如,《办法》要求平台应当持续公示平台规则或链接,规则内容应当清晰明了、便于阅读和理解,并以字体加粗等显著方式提示经营者、消费者注意收费、争议解决等重要内容。平台制定、修改一般性规则的,要至少在实施前七日公示,修改重要规则的应当提前十五日公示。
《办法》还要求平台制定、修改平台规则应当在网站、App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全面如实归纳整理收到的意见,对于合理意见应当充分吸收采纳,不采纳意见应当有合理理由。
同时,《办法》要求平台对平台内经营者、消费者采取负面管理措施的,特别是收取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金的,应当充分告知理由和依据,并提供申诉渠道。消费者购买会员服务的,如果会员规则有变化,平台在消费者续费前应当充分告知会员权益的变化情况。
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司长朱剑桥表示,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会同国家网信办指导督促平台企业严格落实《办法》各项要求,推动平台规则更加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经济日报记者 孙庆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