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阿春报道 日前,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现场检查准则,对确需实施现场检查的,制定现场检查“八严格、八不准”准则,同步启用涉企执法检查多元监督机制,诚邀全市企业全程监督执法工作。
据介绍,企业若发现执法人员存在以下行为可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反馈。“八严格、八不准”工作准则主要包括严格执行“进一次门、办多项事”综合执法机制;严格履行执法主体资格要求,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严格遵守“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要求;严格规范处罚裁量标准,坚持过罚相当、审慎处罚,依法保障企业陈述申辩权等。还包括不准不应用执法系统、不开启执法记录仪实施现场检查;不准以罚款代替整改,以及对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情形放任不管;不准向企业推荐或变相推荐商品,以及检测、评估、咨询等有偿服务;不准接受企业任何馈赠报酬,参加企业宴请娱乐旅游,或由被检查企业支付餐饮、交通、住宿等任何消费性支出等。
此次启用的监督机制涵盖“扫码反馈、营商监督、信访举报、电话举报”四大渠道,实现“线上+线下”全场景覆盖,让企业监督无门槛、反馈有路径。
执法人员入企开展检查时,将主动出示专属监督二维码。企业可现场通过手机扫码,“背靠背”填写执法人员规范度、检查流程合规性等反馈信息,一键提交监督意见至执法稽查部门,实现“检查结束即反馈”。同时,营商监督员还可对执法工作进行现场监督,收集企业及公众对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由指定部门专人负责及时跟进、回应并反馈处理情况,确保意见建议得到有效解决。此外,广大企业和社会公众可以在工作日拨打沈阳市生态环境局专线监督电话024-24860175,就行风行纪和营商环境方面的问题进行投诉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