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何可)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获悉,自今年1月1日起,《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GB 19578—2024)、《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GB 27999—2025)、《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及评价指标》(GB 20997—2024)3项汽车节能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式实施。
在乘用车方面,《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国家标准规定了传统能源乘用车和混合动力乘用车的燃料消耗量限值,相较于上一版标准,总体要求加严约18%,以1.5吨左右的自动挡车型为例,新标准要求百公里油耗不应超过7.74升。《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国家标准规定了2026年至2030年间的生产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要求,明确将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电能消耗量纳入核算范围,燃料消耗量目标值较上一版总体加严约48%,到2030年,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总体目标为每百公里3.3升,实现国际领先。
在轻型商用车方面,《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及评价指标》国家标准规定了轻型商用车的燃料消耗量限值和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目标要求,燃料消耗量限值要求总体较上一版标准加严10%,以重两吨左右的汽油货车为例,新标准要求百公里油耗不应超过9.13升。该标准首次提出了轻型商用车企业的平均燃料消耗量目标,明确了2026年至2030年间的指标要求,以汽油货车为例,到2030年其总体目标为每百公里5.7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这3项标准为“十五五”时期汽车节能目标设置了“硬杠杠”,将推动企业持续开展汽车节能技术更新升级,消费者将能购买到能耗更低的汽车,有效助力绿色低碳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