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于近日收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泉新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中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该说明就思泉新材前次募投项目延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厂房出租等事项进行了详细回复,并获得会计师核查确认。
根据公告,思泉新材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议通过将前次募投项目“高性能导热散热产品建设项目(一期)”及“新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原计划的2025年10月18日延长至2026年10月18日。截至2025年9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比例达90.82%,其中“高性能导热散热产品建设项目(一期)”投入比例已达94.10%,“新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入比例为66.47%,“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则已100%完成。
项目延期原因及合理性
会计师指出,“高性能导热散热产品建设项目(一期)”延期主要系公司根据下游客户需求,动态调整剩余少量设备引入节奏,以避免设备闲置。该项目主体厂房已建成并投入使用,部分生产设备已开始运行,2025年1-9月效益实现情况良好,预计建成后能达到预期收益。
“新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则因两方面原因:一是近两年新材料产业发展迅速,公司需在原有研发方向基础上,加大对复合型散热技术、超薄轻量化等领域的研发力度;二是部分研发设备涉及自研及定制,生产制造周期存在不确定性,为确保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而调整进度。该调整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主体、地点、内容及投资结构。
募集资金使用与计划一致性
截至2025年9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变更后的计划一致。剩余募集资金主要为设备款及未达付款条件的进度款。“高性能导热散热产品建设项目(一期)”预计2025年内投入25-100万元,2026年投入约1,500万元;“新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剩余资金2,749.46万元,计划2025年10-12月投入约500万元,2026年分两阶段投入约2,249.46万元。
厂房出租情况
思泉新材将部分暂时闲置的前次募投项目厂房对外出租。截至2025年9月30日,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出租面积为14,950.51平方米,占募投项目厂房总建筑面积(54,134.80平方米)的27.62%;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出租面积为3,758.11平方米,占比6.94%。会计师认为,出租行为系为提高资产利用效率,且面积占比较低,与生产线建设安排相匹配,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实施,公司亦不会因场地问题暂停项目。
前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 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 投入比例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
|---|---|---|---|---|---|
| 1 | 高性能导热散热产品建设项目(一期) | 26,997.81 | 25,405.60 | 94.10% | 2026年10月 |
| 2 | 新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8,200.00 | 5,450.54 | 66.47% | 2026年10月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12,100.00 | 12,100.00 | 100.00% | - |
| 合计 | 47,297.81 | 42,956.14 | 90.82% | - |
会计师核查后认为,思泉新材前次募投项目延期具有合理性,市场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项目不存在实施障碍,预计能达到预期收益;募集资金使用与变更后计划一致,前期计划谨慎合理;厂房出租具有合理原因,与生产线建设安排匹配,不会导致项目暂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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