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亚光电(证券代码:002690)1月7日公告称,公司与合肥登特菲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登特菲”)及林茂先等6名自然人的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经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公司胜诉并获赔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开支合计1.9895854亿元。
公告显示,该案源于2020年8月美亚光电因商业秘密被侵害,向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于2023年9月判决登特菲赔偿公司经济损失2101.57万元及合理维权支出95.854万元,林茂先等6名自然人分别在500万元及5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因双方均不服一审判决,均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最高法知民终3118号《民事判决书》,终审判决维持了一审判决中关于“所有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公司商业机密和技术信息”等核心判项,同时将登特菲的赔偿金额变更为经济损失1.98亿元及维权合理开支95.854万元,合计1.9895854亿元。此外,终审判决驳回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及登特菲的上诉请求。
美亚光电表示,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公司将依据判决结果积极主张权利,但存在对方不能完全履行付款义务的可能性,具体执行金额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判决执行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最终影响以审计结果为准。
截至公告披露日,除本次披露的诉讼事项外,公司其他未达到披露标准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涉及总金额约189.6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68%,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诉讼阶段 | 判决日期 | 登特菲赔偿金额(经济损失+合理开支) | 林茂先连带责任范围 | 其他5名自然人连带责任范围 |
|---|---|---|---|---|
| 一审判决 | 2023年9月 | 2101.57万元+95.854万元=2197.424万元 | 500万元 | 各50万元 |
| 终审判决 | 2026年1月 | 1.98亿元+95.854万元=1.9895854亿元 | 未提及 | 未提及 |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股、评论、预测、图表、指标、理论、任何形式的表述等)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受限于第三方数据库质量等问题,我们无法对数据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分辨或核验,因此本文内容可能出现不准确、不完整、误导性的内容或信息,具体以公司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