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迁新材控股股东广弘元质押600万股 累计质押比例达31.04%
创始人
2026-01-06 16:28:21

【财经网讯】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5376,证券简称:博迁新材)于2026年1月7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广弘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弘元”)将其持有的6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进行质押,本次质押占公司总股本的2.29%。

公告显示,广弘元于2026年1月5日将上述股份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并于1月6日完成质押登记手续。本次质押融资用途为质押担保,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质押股数(股) 是否为限售股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广弘元 6,000,000 2026年1月5日 2030年12月24日 中信银行宁波分行 11.64% 2.29% 质押担保
合计 - 6,000,000 - - - - 11.64% 2.29% -

截至公告披露日,广弘元持有博迁新材51,553,8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71%。本次质押后,其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增至16,00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31.04%,占公司总股本的6.12%。值得注意的是,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宁波申扬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持有质押股份。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 占所持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限售股份数量 冻结股份数量
广弘元 51,553,800 19.71% 16,000,000 31.04% 6.12% 0 0
宁波申扬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8,000,000 6.88% 0 0 0 0 0
合计 69,553,800 26.59% 16,000,000 31.04% 6.12% 0 0

公告强调,本次股份质押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及实际控制权稳定性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后续进展,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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