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消息,天眼查数据显示,近日公布了一则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被告/被上诉人的开庭公告,案号为(2025)粤0106民初20833号,案由为侵害商标权纠纷,审理法院为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当事人方面,原告/上诉人为广州市融生贸易有限公司,被告/被上诉人为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天河中怡分公司、广州天鸿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中怡时尚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开庭时间为2026年01月12日14:15。
根据统计,近一年内以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为原告/上诉人/被告/被上诉人的开庭公告有9则,其中,案由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的公告3则,案由为“侵害商标权纠纷”的公告2则,案由为“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的公告1则。(仅统计天眼查有案号情况)
| 案由 | 数量 |
|---|---|
|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 3 |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2 |
|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 1 |
| 合同纠纷 | 1 |
| 劳动争议 | 1 |
| 买卖合同纠纷 | 1 |
| 合计 | 9 |
| 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法院 | 原告/上诉⼈ | 被告/被上诉人 | 开庭时间 |
|---|---|---|---|---|---|---|
| 1 | (2025)粤0106民初20833号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广州市融生贸易有限公司 |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天河中怡分公司、广州天鸿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中怡时尚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2026-01-12 14:15 |
| 2 | (2025)粤0104民初22332号 | 合同纠纷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广东广之洲事务所 |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路分公司 | 2025-07-01 14:30 |
| 3 | (2025)粤0104民初5388号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五常市大米协会 |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路分公司、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森皓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2025-06-04 09:30 |
| 4 | (2025)粤01民终10888号 |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孔永德 |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 2025-05-22 16:00 |
| 5 | (2025)粤0104民初5763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柳媛企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 2025-05-19 10:30 |
| 6 | (2025)粤0111民初19496号 |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广州市融生贸易有限公司 |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择正贸易有限公司、广州百信商业有限公司 | 2025-05-13 14:30 |
| 7 | (2025)粤0106民初23576号 |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李穗英 |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天河中怡分公司 | 2025-04-17 15:15 |
| 8 | (2025)粤0104民初9240号 | 劳动争议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廖永坚 |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农林分公司、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 2025-04-09 14:30 |
| 9 | (2024)粤0104民诉前调6993号 |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孔永德 |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 2025-01-07 09:15 |
公司简介
资料显示,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12号10-12楼,成立日期1990年8月27日,上市日期2007年11月22日,公司主营业务涉及百货零售服务。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为:商业88.10%,租赁7.34%,其他(补充)4.57%。
广百股份所属申万行业为:商贸零售-一般零售-百货。所属概念板块包括:新零售、柔性电子、粤港澳、免税概念、黄金股等。
截至9月30日,广百股份股东户数3.43万,较上期减少14.47%;人均流通股15079股,较上期增加16.92%。2025年1月-9月,广百股份实现营业收入27.87亿元,同比减少31.60%;归母净利润-3099.74万元,同比减少159.01%。
分红方面,广百股份A股上市后累计派现13.58亿元。近三年,累计派现4928.27万元。
机构持仓方面,截止2025年9月30日,广百股份十大流通股东中,大成景恒混合A(090019)位居第七大流通股东,持股489.36万股,为新进股东。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股、评论、预测、图表、指标、理论、任何形式的表述等)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受限于第三方数据库质量等问题,我们无法对数据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分辨或核验,因此本文内容可能出现不准确、不完整、误导性的内容或信息,具体以公司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