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恒集团1月6日公告称,公司控股孙公司成都金星健康药业有限公司(简称“成都金星”)与少数股东成都耀匀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耀匀医药”)等相关方就增资协议纠纷诉讼事项达成和解,双方签署补充协议解除原增资协议,并对1400万元增资款作出分割处理。本次和解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告显示,成都金星系中恒集团控股子公司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此前,耀匀医药对成都金星增资1400万元后,在管理期间将部分增资款划转至自身账户且未予归还,成都金星遂向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获一审判决支持。
经各方协商,于2025年12月31日签署《增资和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核心内容包括解除原增资协议,并对1400万元增资款进行如下处理:
协议同时约定,待成都金星“草分支杆菌F.U.36注射剂”恢复正常生产销售后,耀匀医药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获得国内部分区域的省级销售代理权;若未来成都金星引进新投资人,耀匀医药在取得新投资人同意的前提下可享有参股投资权。
中恒集团表示,本次和解有助于稳定孙公司经营秩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股、评论、预测、图表、指标、理论、任何形式的表述等)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受限于第三方数据库质量等问题,我们无法对数据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分辨或核验,因此本文内容可能出现不准确、不完整、误导性的内容或信息,具体以公司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
上一篇:特等功臣沈财富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