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6日,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海利得”)发布《关于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宣布公司于2025年1月6日启动的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累计耗资1.56亿元,回购股份数量达3533.73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3.04%,回购资金规模处于原计划的下限区间内。
回购方案实施概况
公告显示,浙江海利得于2025年1月6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计划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回购A股股份,回购总额不低于1.5亿元且不超过3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6元/股,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2025年5月23日,因公司完成权益分派除权除息,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5.83元/股。
公司自2025年1月16日首次实施回购,至2025年12月17日回购期限届满,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11个月。期间累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35,337,272股,最高成交价5.52元/股,最低成交价3.86元/股,成交总金额156,419,009.02元(不含交易费用)。
| 项目 | 具体数据 |
|---|---|
| 回购期限 | 2025年1月16日-2025年12月17日 |
| 回购股份数量 | 35,337,272股(3533.73万股) |
| 占总股本比例 | 3.04% |
| 成交总金额 | 156,419,009.02元(约1.56亿元) |
| 最高成交价 | 5.52元/股 |
| 最低成交价 | 3.86元/股 |
| 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后) | 5.83元/股 |
回购实施与方案一致性
公告明确,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价格、数量及实施期限等均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方案要求。实际回购金额1.56亿元达到原计划下限(1.5亿元),且未超过上限(3亿元),回购实施结果与已披露方案不存在差异。
对公司经营及股权结构影响
浙江海利得表示,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条件。公告强调,回购股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股份使用及后续安排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的3533.73万股股份中,已有2837万股(占回购总量的80.3%)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用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696.73万股(占总股本0.60%)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部分股份在存放期间不享有表决权、利润分配等股东权利。
公告提示,若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剩余股份在回购完成后三年内未再次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依法予以注销,届时总股本将相应减少。公司将根据后续处理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回购是浙江海利得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通过股份回购优化资本结构、激励核心团队的重要举措。市场分析认为,回购资金接近计划下限,或反映公司在资金使用上的审慎态度,后续需关注剩余股份的用途及对公司治理结构的潜在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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