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石资产因从事无关业务收警示函 天津证监局责令整改
创始人
2026-01-05 17:29:16

2026年1月4日,天津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公告,蓝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石资产”)因在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从事与私募基金管理无关业务的违规情形,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违规事实明确 监管出手警示

天津证监局在公告中指出,经查实,蓝石资产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期间,存在从事与私募基金管理无关业务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一款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遵循专业化运营原则,主营业务清晰,不得兼营与私募基金管理无关或存在利益冲突的其他业务”的规定。

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天津证监局决定对蓝石资产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警示函明确要求公司需认真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监管持续强化 私募合规门槛提升

此次蓝石资产被处罚,是监管部门持续强化私募基金行业监管的体现。近年来,随着资管行业统一监管框架的完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合规运营要求不断提升,“回归本源、专注主业”成为行业发展的核心导向。监管机构对私募机构兼营无关业务、资金池运作、利益输送等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持续加大,旨在防范金融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业内人士分析,此次案例再次警示私募机构需严守合规底线,聚焦主业发展。未来,随着监管科技的应用和穿透式监管的深化,私募行业的合规门槛将进一步提高,行业生态有望得到持续净化。

公司可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

根据公告,蓝石资产如对本次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过,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截至目前,蓝石资产尚未就此次监管措施公开回应。市场将持续关注公司后续整改情况及合规运营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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