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市监罚〔2025〕102号
浏览:2次
基本信息:
处罚机关
永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日期
2025年12月29日
处罚种类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依据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等相关裁量权和《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一)》中《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四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
文本信息:该行政处罚决定未上传处罚文书。
上一篇:峡市监处罚〔2025〕41号
下一篇:长市监处罚〔2025〕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