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吴颖辞去乌鲁木齐市第十七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乌鲁木齐市第
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
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决定
(2025年12月30日乌鲁木齐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规定,乌鲁木齐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接受吴颖辞去乌鲁木齐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乌鲁木齐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