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达新材”)近日披露,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龙游联龙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龙游联龙”)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根据公告,龙游联龙拟在未来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64.5844万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3%。
股东基本情况
龙游联龙为恒达新材持股5%以上股东,截至公告披露日,其持有公司股份81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06%,若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该持股比例为9.20%。
| 股东名称 | 持股总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 |
|---|---|---|---|
| 龙游联龙 | 8,110,000 | 9.06 | 9.20 |
本次减持计划核心内容
减持规模与比例
龙游联龙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4月22日),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645,844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3.00%。
减持原因与股份来源
公告显示,本次减持原因为“基金分配需要”,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
减持方式与价格区间
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价格方面,根据龙游联龙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期间的承诺,其减持价格不得低于35.6775元/股(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价格将相应调整)。
风险提示与市场影响
减持计划不确定性
公告指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龙游联龙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具体减持节奏,减持时间、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
合规性说明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存在破发情形,但龙游联龙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因此不受“破发企业控股股东等不得减持”的相关限制,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等法规要求。
对公司经营影响
恒达新材强调,本次减持为股东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减持计划进展,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龙游联龙此前承诺,限售期满后减持首发前股份时,集中竞价交易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不超过总股本1%,大宗交易不超过2%,且限售期满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首发价格。公告显示,截至目前,龙游联龙严格遵守上述承诺,不存在违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与已披露承诺一致。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表示,将确保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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