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6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浙江永太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太新能源”)的经营需求,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滨海美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美康”)为其本金9,500万元的授信提供担保。以上担保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存在反担保情形。
公司为永太新能源提供的9,500万元担保额度在公司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具体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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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全资子公司滨海美康股东决定批准,由滨海美康为永太新能源9,500万元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抵押担保,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永太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12月25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头门港新区东海第五大道11号
法定代表人:王莺妹
注册资本:33,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货物进出口;金属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永太新能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永太新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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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2025年9月30日报表(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报表(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本次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被担保方:浙江永太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一)担保方: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本金:9,5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范围:本金,利息(包括按规定计收的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代理费等)。
具体情况以签署的担保协议或担保文件中的约定为准。
(二)担保方:滨海美康药业有限公司
担保本金:9,5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抵押保证
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范围:债权人向债务人发放的贷款本金和相应利息(包括按规定计收的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代理费等)。
具体情况以签署的担保合同和抵押合同文件中的约定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对子公司的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且子公司的融资为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因对子公司部分担保已到期,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29,176.5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3.2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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