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山东新华医疗”)发布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宣布因6名激励对象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337万股,注销日期定为2026年1月5日。本次操作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略有减少,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28.2513万股。
回购注销背景及原因
公告显示,本次回购注销事项源于部分激励对象不再满足《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下称“《激励计划》”)的相关条件。具体而言,孙士磊等4名激励对象因组织安排发生工作调动且不在公司任职,刘杰等2名激励对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常退休。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异常情况的处理”规定,上述情形下,相关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回购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价格确定为7.55元/股,并将支付相应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回购注销具体安排
核心数据概览
| 回购股份数量(股) | 注销股份数量(股) | 注销日期 |
|---|---|---|
| 33,370 | 33,370 | 2026年1月5日 |
决策程序与合规性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2025年10月29日,山东新华医疗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表示同意。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此外,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5965822),并提交了回购注销申请。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回购注销已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原因、价格、数量等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合法有效。
对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公告显示,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606,677,919股减少至606,644,549股,有限售条件股份相应减少33,370股。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28.2513万股,公司表示已足额支付本次股份回购款项,且未收到债权人提出的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要求。
山东新华医疗董事会承诺,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未发生异议情况。后续公司将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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