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原穆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高春艳
在全球粮食安全与生态保护的战略布局中,黑土地作为“耕地中的大熊猫”,其保护与可持续利用已成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核心议题。当前,以法治化、科技化、协同化为特征的创新实践,正推动黑土地保护从单一治理向系统化、智能化方向迈进,为筑牢“中华大粮仓”根基提供了坚实支撑。
近年来,我多次参加检察机关的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其中,黑龙江省穆棱市检察院展示的法治与科技融合模式让我印象深刻,这种模式为黑土地保护注入了新动能。该院依托“国土云+卫星遥感”监测体系,通过动态追踪涉案地块十年变化数据,精准锁定违法占用耕地行为,构建“坐标核验—动态监管”的监管体系。此类技术手段的应用,显著提升了违法行为的识别效率与精准度,为破解“未批先占”“复垦落空”等历史难题提供了可复制的法治样本。同时,该院通过“水土保持补偿费类案模型”实现税务数据与生态保护目标的联动,推动税费追缴规范化管理,确保生态修复资金合理利用,进一步强化了国土资源的法治化保障能力。
然而,黑土地保护仍面临多重挑战。在技术层面,监测数据的实时性与覆盖范围需进一步提升,跨部门数据共享存在格式不统一、接口不兼容等问题。在法律执行层面,生态修复责任认定标准模糊,跨区域协同治理机制尚不完善。在协同共治层面,农民参与度不足、传统生产习惯与生态保护要求存在冲突等问题亟待解决。此外,专项资金使用效率与监管透明度仍需提升强化,以保障“三农”投入的精准性与可持续性。
为深化黑土地保护的系统性改革,我提出以下建议:
其一,技术创新与数据整合。建立统一的国土监测数据标准,加强卫星遥感、物联网等技术的全域覆盖能力,推动“空天地”一体化监测网络建设;构建跨部门数据共享平台,打通农业、环保、税务等领域的数据壁垒,实现违法预警、生态评估与资金监管的协同联动。
其二,法治完善与机制创新。制定黑土地保护专项法律法规,明确生态修复责任主体与执行标准;探索“生态修复保证金”“跨区域公益诉讼协作”等制度,形成“惩治—修复—预防”三位一体的治理模式。
其三,社会参与与教育普及。通过“田间法治课堂”“生态保护宣传月”等活动提升农民环保意识;将秸秆还田、农膜回收等绿色生产技术纳入政策扶持范围,推动生产模式向生态友好型转型。
未来,随着法治化、科技化手段的深度融合,黑土地保护将在耕地质量提升、生态屏障构建、粮食产能保障等方面发挥更重要作用。通过持续完善技术标准、优化治理机制、强化社会协同,黑土地保护必将为乡村振兴与粮食安全战略提供长效支撑。
(整理:本报记者韩兵 通讯员魏春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