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网民”亟需“大保护”
创始人
2025-12-28 06:58:32

近日,《福建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审议通过,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面对网络沉迷、网络安全等未成年人保护的新问题、新挑战,此次条例制定增加了“网络保护”专章,并进一步细化家庭、学校、社会等各方面的保护责任,致力于为全省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筑起一道更为坚实的法治屏障。

在当下深度媒介化社会,数字媒介成为塑造社会结构、文化观念和个体行为的关键力量。在积极拥抱数字文明的同时,如何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成为全社会必须共同解答的紧迫时代课题。

据最新统计,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已突破1.93亿,互联网普及率接近97%。网络对未成年人而言,不仅是获取知识、休闲娱乐的重要方式,更是进行社交互动、构建自我认知的重要场域。然而,网络沉迷、信息茧房、不良信息侵蚀、隐私泄露等问题日益凸显,也影响着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不仅关乎千万个家庭的切身利益,更是关乎国家和民族未来发展的“国之大者”。国家在“十五五”规划建议中,明确提出“引导规范网络文学、网络游戏、网络视听等健康发展,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我省现行的《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于1994年公布施行,至今已有30余年,部分法规制度已不能完全适应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际。此次《福建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出台,正是地方对接国家顶层设计的具体实践、主动作为,有效夯实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法制基础,为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提供了坚实的“地方支撑”。

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各方力量协同推进。

当下,数字媒介已经深度嵌入日常生活,强行“戒网”“断网”,既不切实际,也非良策,只会制造“数字孤岛”,切断孩子们获取知识、拓展社交的重要渠道,还可能引发逆反心理。因此,要理性看待未成年人用网问题,为他们营造良好的用网环境,既充分发挥互联网在拓展认知、促进成长方面的积极价值,又防范其带来的负面影响。

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关键要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既通过常态化监管与专项治理,全面清理不良内容,又着力建设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生态,加强高质量文化产品供给,在“净化环境”与“优化供给”两方面协同发力,让未成年人在“网络晴空”下健康成长。

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重点在于加强未成年人的媒介素养培养。家长应主动作为,以身作则,树立合理使用网络媒介的典范,引导孩子建立健康、理性的网络使用习惯。学校则要承担起系统化教育的主体责任,开设媒介素养培养课程,将媒介素养融入课堂教学和实践中,让学生在学习实践中不断提升媒介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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