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观新闻)
“包过审、可直播、能提现”,含有姓名、身份证、人脸、手机、银行卡等个人信息的微信小店账号累计交易300余个、非法获利4万余元……今天,#这种转卖行为正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登上社交媒体热搜高位。此案并非孤例,由此可见,平台账号的“数字资产”流转中,个人信息安全面临的系统性风险。
近日,山东烟台福山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在“净网—2025”专项工作中,成功破获一起非法买卖含公民个人信息的微信小店账号案件,犯罪嫌疑人乔某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最高检数据显示,2025年前三季度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2100余件、4400余人。
非法交易滋生的土壤,是一条环环相扣的黑色利益链。上游,不法分子以“兼职”等名义诱骗或从“内鬼”处获取个人信息;中游,有专人收购、整合、测试,将实名账号“养”成功能齐全的“隐身马甲”;下游,这些账号最终流向诈骗、洗钱、虚假宣传等犯罪活动。
根据我国《刑法》及司法解释,违反规定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即构成犯罪。无论信息是私下交易,还是随网店“打包”出售,只要未经信息主体明确同意且超出必要范围,即为非法。那种认为“闲置账号卖了换钱无妨”“工商信息已公开即可随意转让”的想法,不仅是认知误区,更是踩踏法律底线的危险之举。
铲除这一数字经济的毒瘤,需多方协力。平台应建立“账号异动预警”模型,对短时内多次更换绑定信息或登录设备的店铺账号重点审核、人工干预,查验实名认证信息与“皮下”经营者是否一致,堵住账号流转的漏洞;考虑推广“一键关闭权限”“个人信息可携带权”“账号注销后信息彻底清理”等创新技术保障措施。公安等相关部门需深化“净网”专项行动,依托大数据溯源技术,打击从账号收购到信息滥用的全链条黑产。畅通举报渠道,强化《个人信息保护法》普法宣传,强化公众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
每一个被转卖的账号,都可能成为压垮受害人的“最后一根稻草”。指尖微店的便利不能以隐私失守为代价。
个人信息不是商品,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织密法律、技术、监管与意识的全方位防护网,守好数字时代隐私防线,让数字经济安全健康发展。
原标题:《微言 | 指尖微店不是个人信息“黑市”》
栏目主编:范兵、张裕 题图来源:公安部网安局
来源:作者:文汇报 付鑫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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