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5日,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322,证券简称:奥比中光)在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高新北一道88号奥比科技大厦3层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黄源浩先生主持,审议并高票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两项重要议案,本次会议无议案被否决。
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司在任董事10人全部出席,董事会秘书靳尚女士出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计281人,其中普通股股东280人,特别表决权股东1人。
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总数为226,306,325股,占公司表决权总数的56.6899%。其中,普通股股东持有表决权143,838,477股,占公司表决权总数的36.0317%;特别表决权股东持有表决权82,467,848股,占公司表决权总数的20.6582%。
议案审议结果
《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获得了参会股东的广泛支持,普通股股东同意票142,930,496股,占普通股表决权的99.3687%;特别表决权股东同意票82,467,848股,占特别表决权股份的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同样获得高票通过,普通股股东同意票143,723,058股,占普通股表决权的99.9197%;特别表决权股东同意票82,467,848股,占特别表决权股份的100%。
5%以下股东表决情况
针对《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 同意票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
| 9,068,704 | 90.8989 | 872,847 | 8.7488 | 35,134 | 0.3523 |
律师见证意见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冯霞、陈佳宝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的顺利召开,体现了公司治理的规范性和股东对公司发展的信心,为公司下一阶段的稳定运营奠定了坚实基础。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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