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赣州8月16日电(时雨、实习生袁源彬)近年来,江西赣州消防救援支队创新推进消防队站力量建设、基层末端消防监管等工作,构建了乡镇消防“一所一队”(乡镇消防所、政府专职消防队)新格局,走出了一条基层消防治理改革发展的新路子。截至7月26日,赣州市20个县(市、区)全部成立消防安全服务中心,302个乡镇(街道)、城市社区管委会等全覆盖建成消防所,与先期建成的371支政府专职消防队,共同筑牢了基层消防安全治理的力量支撑,打通基层消防治理“最后一米”。
强化顶层设计 描绘末端治理“新蓝图”
据悉,赣州在2018年以来,全市建成371支政府专职消防队,实现“乡乡都有消防队”目标的基础上,赣州消防救援支队坚持“灭早灭小灭初”与“防早防小防初”相结合,将乡镇(街道)消防所建设相关措施的重要举措,积极探索基层消防监管力量建设的新路径、新方法,并取得初步成效。
支队多次向赣州主要领导等进行专题报告,提请赣州市政府出台3份政策性文件,助力构建城区“一办一中心”和乡镇“一所一队”发展格局。协调多个部门进行专题部署,将省政府赋权的3个事项作为乡镇必接项目,定期调度和通报,在政策和操作层面提供了有力支撑。
在此基础上,各县(市、区)因势利导、借势发力推动规范化管理、实体化运行,让乡镇(街道)消防所在赣南大地“开花结果”。
坚持以点带面 掀起改革发展“新高潮”
据悉,综合考虑各地经济总量、人口数量、火灾形势等因素,支队选取会昌县筠门岭镇、南康区东山街道、章贡区水东镇等地作为试点。支队主要负责人与县乡两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座谈商议,制定试点建设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共同研究对策措施。
2021年8月24日,“全省首家乡镇消防所”在会昌县筠门岭镇正式揭牌成立。2022年2月23日,南康区消防安全服务中心暨19个乡镇(街道)消防所集中揭牌成立,成为全市首个全覆盖建成乡镇“一所一队”的县(市、区)。
通过先行先试摸索规律、积累经验,并逐步在辖区范围内复制推广,赣州全市形成了大抓基层消防监管力量建设的热潮,各地消防安全服务中心和乡镇(街道)消防所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发展壮大。
在推动揭牌成立的过程中,地方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均给予了大力支持。县、乡两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行业部门负责人,以及支队主官、分管领导、挂点班子成员共同出席揭牌仪式,营造了大抓消防所建设的浓厚氛围,凝聚了党委重视、部门支持、基层落实的强大合力,为组织领导、后续运行、政策落实等提供了强力支撑和保障。
据统计,经过先试先行,赣州全市揭牌成立乡镇级消防所302个,累计落实专责消防事业编制人员693名。
加快实体运行 提升基层监管“新质效”
7月26日,石城县集中揭牌仪式结束,这标志着赣州全市20个县(市、区)消防安全服务中心和乡镇消防所全面进入实体化运行阶段。
乡镇(街道)消防所实行“1+2+2”组织架构,即1名乡镇分管领导担任所长,调配2名专责消防事业编制人员担任消防安全监督员,征招2名聘用制人员担任消防安全管理员,根据赋权和委托执法事项,依法承担乡镇(街道)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在综合保障上,将运行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统一保障事业编制人员的工资福利、考评奖励等事项。
为全面推动实体化运行、规范化执法,各地消防所建立了管理运行、综合监管、考评奖惩等“三大机制”,落实了联席会议、督办函告、约谈警示、联合执法、培训考核等“五项制度”,确保每天有检查、每周有调度、每月有督办。2022年以来,县乡两级共召开消防工作联席会议360余场次,开展监督检查2900余次,移送督办火灾隐患3100余条,实施行政处罚106起。
深度融入融合 打造一所一队“新格局”
支队从“防”“灭”两个维度出发,推动覆盖城乡的371个政府专职消防队,与乡镇(街道)消防所一体建设、融合发展、并轨运行,实现“所队合一”。明确消防所接受消防救援大队和乡镇党委政府双重领导,并按照“所管队”原则,协助管理辖区政府专职消防队,形成“1+1>2”的聚合效应。
据介绍,支队探索的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三员一队”工作模式与赋权执法、委托执法相结合,建立完善基层火灾隐患查处、移送、督办、整改等机制,实现消防安全“闭环”管理。同时,进一步理顺乡镇消防所与县(市、区)消防救援大队、乡镇政府、公安派出所、综合执法大队的工作关系,确保基层消防安全治理工作责任明晰、机制顺畅,形成系统完备、防灭一体、高效联动、平战结合的消防安全治理体系。
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支队将聚焦消防所的实体化运行、正规化管理、规范化执法,在推动消地融合、所队一体、互联调度、综合保障等方面持续发力,不断优化基层监管模式,健全基层管理体系,努力实现基层消防安全治理能力和群众消防安全指数“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