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浮见
01
“吸毒记录封存”的争议,终于等来了最高级别的官方定调。
今天(1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正式下场,把“为什么要搞吸毒记录封存”这件事讲得明明白白。
这是最近舆论场最热闹的热点之一,值得好好说说。
02
要理解“吸毒记录封存”,得先从“治安违法记录封存”这个大背景说起。
这绝不是什么“法外开恩”,这是中国法治进步的体现。
中国政法大学赵宏教授,分享过一个真实案例。
陕西一位父亲,想给15岁孩子办转学,却接连被多所学校拒绝。直到找到教育部门追问,才得知症结所在:孩子有违法记录。
干了什么坏事呢?
他儿子曾经坐在副驾驶座位上没系安全带,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留下了违法记录。
后来,罗翔教授在《你敢说你从小到大,没有违法吗?》一文中戳破了一个真相:
我们大多数人都有过轻微违法的经历,闯红灯、不系安全带,这些看似微小的行为,其实都触碰了法律红线。
很多人没有搞清楚,违法和犯罪其实是两回事:违法是违反法律的广义概念,而犯罪是触犯刑法的严重行为。前者可能只是一时糊涂,后者才是主观恶意的作恶,二者绝不能混为一谈。
“治安违法记录封存”针对的,正是那些轻微违法行为。
我查到一组数据。
2019到2023年全国公安机关查处治安案件达4035万件,平均每年807万起,这意味着每年至少有800多万人因轻微违法受到处罚。
请问,就因为这一次过失,就要把他们彻底推到社会的对立面吗?
肯定不能。
把800多万人逼入绝境,从来不是法治的目的,反而会给社会埋下隐患。
03
回到“吸毒记录封存”这个核心话题,官方的态度非常鲜明。
这绝对不是为“少爷们”开绿灯,更不是对毒品的纵容。
中国一直是全世界对毒品犯罪最严厉的国家之一。但法律的精准之处就在于区分轻重:吸毒在我国法律体系里,属于治安违法行为,而非刑事犯罪。国家对吸毒者的态度,从来都是“戒毒帮扶”——是拉一把,而不是一棍子打死。
这次的“吸毒记录封存”,其实没改变多年来的做法——对这些人的信息管控,封存前和封存后,本质上没区别。
04
说一个真实的故事。
中国历史上,有一位千古名臣赵孟頫。
很多人知道他书法写得好,却不知道他是个懂治理、有温度的官员。
他在济南任职时,遇上春旱饥荒,一伙百姓实在饿极了,偷了米之后又主动自首。赵孟頫一看就懂了,这些人不是天生的坏人,只是走投无路。要是按律严惩,一辈子的污点就定了,这辈子基本就毁了。于是他大胆决定,把这些人全放回家,让他们好好务农。后来他离任时,这几位受恩的百姓一路护送,依依不舍。
更让人动容的是对“黥面刺字”的处置。按元朝律条,强盗要受刺面之刑,一旦刺上字,一辈子都带着“罪犯”的标记,永无抬头之日。每次遇到这类案子,赵孟頫都会亲自到场监督,反复叮嘱行刑的官吏:“把字的笔画刺得细一点儿。”下属不解,他便语重心长地解释:“这些被刺字的人,难道天生就想做强盗吗?有的是饥寒交迫,有的是被人引诱,他们不是坏人。你们要笔下留情,给他们日后改悔的机会,你们要记住这一点。”
据历史记载,这番话传到民间,无数人被感化,济南的盗窃案件随之大幅减少。
赵孟頫,做对了什么?
既要守住惩戒违法的刚性底线,更要有给出路、促自新的柔性温度。
05
很多人觉得“记录封存”是“原谅错误”,甚至是“消灭记录”,这其实是对制度的误解。
就像赵孟頫没有废除“黥面之刑”,只是让刺字更浅、给悔改留余地一样,今天的“记录封存”,也不是要抹去违法的痕迹。
违法记录依然完整存在,只是被纳入了严格的保密管控。那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的岗位,该查的依然查,该守的底线丝毫没松。
赵孟頫明白,把人逼到绝境只会催生更多混乱,给人余地才能换来社会安宁;今天的法治更明白,一次轻微的过错,不该成为一辈子卸不掉的枷锁。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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