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赣粤高速,股票代码:600269)近日披露收购报告书,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变更为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江西省国资委”)。此次变更源于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将其持有的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西交投”)90%股权无偿划转至江西省国资委,划转完成后,江西省国资委将通过江西交投及江西省港航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省港投集团”)间接控制赣粤高速52.84%股权。
根据公告,本次股权划转事项已获得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25年11月17日印发《关于同意将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90%股权划转至省国资委的函》(赣府厅字(2025)41号),同意上述无偿划转事宜。2025年12月22日,江西省国资委与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已签署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
本次收购前,江西省国资委通过江西省港投集团间接控制赣粤高速116,536,81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99%。收购完成后,江西省国资委将通过江西交投间接持有赣粤高速1,117,412,861股股份(占总股本47.85%),加上原通过江西省港投集团持有的4.99%股权,合计间接控制公司1,233,949,671股股份,占总股本比例达52.84%,成为公司新的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江西交投。
| 收购阶段 | 间接持股主体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收购前 | 江西省港投集团 | 116,536,810 | 4.99% |
| 收购后 | 江西交投 | 1,117,412,861 | 47.85% |
| 收购后 | 江西省港投集团 | 116,536,810 | 4.99% |
| 收购后合计 | - | 1,233,949,671 | 52.84% |
公告显示,本次收购系经政府批准的国有资产无偿划转,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相关规定,因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导致投资者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比超过30%,江西省国资委可免于发出要约。
关于本次收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报告书明确,本次划转不涉及对赣粤高速资产、人员、财务、业务、机构的调整,公司在上述五个方面的独立性不会受到影响,仍将保持独立经营能力。同时,江西省国资委作为省级国资监管机构不从事具体经营业务,与赣粤高速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亦不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在后续计划方面,截至报告书签署日,江西省国资委暂无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对赣粤高速主营业务、资产和业务、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组织结构、公司章程、员工聘用或分红政策等作出重大调整的明确计划。若未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需进行相关调整,将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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