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于明年1月1号起施行。针对其中第136条涉及的“违反治安管理记录封存”等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回应,治安违法记录封存,目的是对治安违法信息进行必要的管控和规范,减少和避免被处罚人“一次受罚、终身受限”。封存不是消除、删除记录,有关违法信息仍然记录在案。
然而,有网民对“吸毒记录封存”的问题,表示了担忧和不解。对此,法工委介绍,目前,我国治理吸毒问题的基本对策和重点工作是强化戒毒措施,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员。去年年底,中国现有吸毒人员74.7万人,同比下降16.7%。到了今年五月底,这一数据进一步下降为71万人。
公众对吸毒记录封存议题的敏感,源于全社会已形成空前高涨的禁毒共识,这背后正是公众朴素正义观的体现。不少网友忧心忡忡:“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今天封存了记录,明天是不是还有更多的动作?对此,法制评论员沈彬认为,封存措施并非禁毒“松动”。他强调,对吸毒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本身没有问题,但法律政策与处罚手段必须有梯度,不能 “一脚油门踩到底”,更不能搞 “人均死刑起步” 的极端化处罚。吸毒属于行政违法行为,与制毒、贩毒等刑事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存在本质差异,若适用同等处罚,将无法实现过罚相当的法治正义。
还有网民直言:“我们就是要抵制吸过毒的人,就是让他们找不到工作,看看以后谁还敢吸毒。”但我国《禁毒法》早已明确,除了采取严格的戒毒措施外,对戒毒人员回归社会时应当不予歧视、保障其合法权益。在沈彬看来,若已成功戒毒的人员长期找不到工作、无法正常升学,难以融入社会,最终可能沦为社会的不安定因素与沉重包袱,反而违背禁毒工作的初衷。
事实上,从全球范围来看,我国是世界上对毒品犯罪惩治最严厉的国家之一。我国刑法明确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情节严重者,可判处死刑。但吸毒行为不属于刑事犯罪问题,而是治安违法行为,因此适用于治安管理处罚封存制度。此外,法律明确规定,国家机关为办案需要,相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可以进行查询。
沈彬建议,吸毒记录封存后,要同步建立配套的查询白名单机制,做到该查的必须严查。他举例,此前最高检、教育部等部门已有明确规定,教职工入职准入环节可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这正是依规开展精准核查的范例。而保安岗位招录、KTV 等特殊场所工作人员入职,也可由公安机关出台清晰的查询管理制度。通过这样的方式,既能保障受处罚人员顺利回归社会,又能有效把控治安风险,实现二者之间的平衡。
治安管理处罚法新规,是在“惩戒”和“挽救”之间寻找一个平衡,避免“一次违法终生污名化”。
看看新闻记者: 张铮
编辑: 张铮
责编: 李荣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