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酒家”)发布公告称,因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司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22.52元/股调整为不超过22.42元/股,调整起始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即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回购方案背景回顾
公告显示,广州酒家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同年4月2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该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约为1亿元-1.43亿元,初始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23.0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值得注意的是,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回购价格上限已于2025年5月27日起调整为不超过22.52元/股。
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情况
据公告,广州酒家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3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2月31日。
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计算依据
根据《回购报告书》及监管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派息等除权除息事项的,需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具体计算公式为: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公告披露,本次利润分配仅为现金红利分配,不涉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经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约为0.10元(计算公式:(参与分配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562,452,370股×0.10元/股)÷568,770,805股≈0.10元/股)。因此,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22.52-0.10)÷(1+0)≈22.42元/股(含本数)。
后续安排
广州酒家表示,除上述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实际情况有序推进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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