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423 股票简称:中粮资本 公告编号:2025-045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15日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发出,据此通知,会议于2025年12月23日在宁夏银川市以现场与网络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彦敏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6年度利用临时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6年度利用临时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二)《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6年度利用临时闲置资金证券投资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6年度利用临时闲置资金证券投资的公告》。
(三)《公司2026年度投资计划》
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公司对外捐赠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捐赠的公告》。
(五)《关于修订〈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变更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七)《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4日
股票代码:002423 股票简称:中粮资本 公告编号:2025-046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6年度
利用临时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投资种类:境内外持牌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货币基金、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公募基金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私募基金产品等。
2. 投资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3. 特别风险提示:受市场、政策、流动性、信用、操作等因素影响,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6年度利用临时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利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资金,同意授权公司经理层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26亿元的审批范围内购买非关联方合格境内外持牌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1. 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提高自有资金利用效率,提升自有资金收益率。
2. 投资金额
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3. 投资方式
境内外持牌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货币基金、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公募基金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私募基金产品等。
4. 投资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不超过12个月。
5. 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非金融持牌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 公司投资中心将严格审核投资的决策流程,并严控投资规模。
2. 公司法律风控部将按照风险偏好及风险监测指标监控风险,如发现达到预警或超限情况,有权报告管理层并建议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 公司审计部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对资金使用情况不定期进行审计。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等各项资金需要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4日
股票代码:002423 股票简称:中粮资本 公告编号:2025-047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6年度
利用临时闲置资金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投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投资、参与股票非公开发行及战略配售、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等投资行为。
2. 投资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3. 特别风险提示:受市场、政策、流动性、信用、操作等因素影响,证券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6年度利用临时闲置资金证券投资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利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资金,同意授权公司经理层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26亿元的审批范围内通过公司自有账户进行证券投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证券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提高自有资金利用效率,提升自有资金收益率。
2.投资金额
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3.投资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投资、参与股票非公开发行及战略配售、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等投资行为。
4.投资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不超过12个月。
5.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非金融持牌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证券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 公司投资中心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投资标的进行严格评估、筛选,同时通过适当的分散投资策略、控制投资规模等手段控制投资风险。
2. 公司法律风控部将按照风险偏好及风险监测指标监控风险,如发现达到预警或超限情况,有权报告管理层并建议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 公司审计部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对资金使用情况不定期进行审计。
四、证券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进行适度的证券投资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4日
股票代码:002423 股票简称:中粮资本 公告编号:2025-048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捐赠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捐赠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捐赠事项概述
为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支持公益事业与乡村振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划在2026年度开展对外捐赠项目,捐赠总金额1,345万元。具体捐赠项目包含:配合“星星点灯·关爱儿童公益计划”向专业基金会进行捐赠、巩固地区乡村振兴、支持乡村产业专项项目等。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捐赠是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积极践行社会责任、支持国家乡村振兴与公益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提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社会形象与品牌影响力。捐赠资金来源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当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4日
股票代码:002423 股票简称:中粮资本 公告编号:2025-049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离任的情况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李德罡先生的书面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李德罡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职务。离任后,李德罡先生将在公司控股子公司继续任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李德罡先生的书面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日,李德罡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本次变动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李德罡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谨对李德罡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给予高度评价和衷心感谢。
二、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通过后,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扬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任期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
特此公告。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4日
张扬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加入中粮集团后,先后担任中粮集团财务部资金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等职务。现拟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
截至目前,张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张扬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股票代码:002423 股票简称:中粮资本 公告编号:2025-050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离任的情况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姜正华女士的书面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姜正华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姜正华女士的书面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日,姜正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本次变动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姜正华女士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谨对姜正华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给予高度评价和衷心感谢。
二、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通过后,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蹇侠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蹇侠先生已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具备任职董事会秘书所需的专业能力、职业操守和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10-85017079
传 真:010-85617029
邮 箱:zlzbdb@cofco.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中粮福临门大厦11层1105
特此公告。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4日
蹇侠,男,1969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2006年起先后担任中粮集团法律部诉讼与知识产权部总经理、法律部合同与公司法部总经理。2008年担任中粮集团酒店事业部副总经理。2010年起先后担任中粮集团办公厅培训中心总经理、人力资源部培训部总经理、办公厅副主任。2016年担任深圳前海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至今担任中粮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2021年10月至2023年8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并于2021年4月至今先后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现拟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蹇侠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董秘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截至目前,蹇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蹇侠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