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信德海事)
迎接2026:一揽子IMO新规即将生效,船东/船管的合规“倒计时清单”
距离2026年1月1日已不足一个月,IMO在SOLAS、MARPOL Annex VI、人员培训与极地航行等多个维度的修正案将集中落地。对船东、船舶管理公司、船厂与供应链而言,关键不在于“知道有哪些新规”,而在于迅速完成船队筛查、把责任分配到岗位、把证据链准备好——以免在年度/换证/相关专项检验时被动整改、停航或增加成本。
下文基于所列清单内容(清单见文末),按“影响路径”对2026年前后最值得提前部署的变化进行梳理,并给出可直接用于内部落实的行动要点。
一、甲板设备与结构安全:起重设备新规将成为2026“硬门槛”
2026年起,SOLAS新增/修订条款将对船上起重设备与锚作业相关设备提出更明确的设计、安装、测试与维护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新规不仅针对新船,既有船上的起重设备与锚作业绞车也需要在首次换证检验(或首次换证前后相关检验)完成测试与彻底检查。这意味着2026年起的首次换证节点将成为很多船队的集中工作量高峰。
建议动作(可直接下发船队):
逐船清点:甲板起重机、吊臂、吊点、吊具、锚作业绞车等是否纳入范围;证书/安全工作载荷(SWL)标识/维护记录是否齐全。
把“首次换证前后”作为里程碑,倒排第三方服务商/检验资源与岸基备件计划,避免旺季约不到人、约不到窗口。
二、消防与环保交叉监管:PFOS泡沫禁令“到检就查、到期就换”
从2026年1月1日起,含PFOS的灭火介质(包括泡沫)将被禁止使用或储存;对既有船而言,通常在1月1日后首次相关检验时必须符合要求,并将被要求将相关物质交付岸上接收设施处置。对船队管理而言,这项变化的难点往往不在“更换”,而在“证明你已经合规处置”。
建议动作:
船队层面做一次“泡沫/灭火剂成分盘点”,与供应商确认是否含PFOS;将更换与岸上处置纳入年度坞修/检验窗口。
留存证据链:更换证明、处置联单、系统重新标识与培训记录,避免在PSC/ISM审核时被认定为“仅换不证”。
三、燃油安全升级:BDN与燃油适用性将更“可追责”
2026年起,SOLAS关于燃油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强化:一方面,供应端的燃油交付单(BDN)信息需要与新的闪点等要求相匹配;另一方面,新条款强调船上使用的燃油不得危及船舶安全、不得对设备性能造成不利影响、不得危害人员。考虑到燃油质量波动、掺混燃油、替代燃料并存等现实,燃油“可用性/适用性”更容易成为争议焦点与责任落点。
建议动作:
采购与运营联动:将BDN字段合规作为供应商准入与到港验收要点;建立“异常燃油”处置SOP(降载、隔离、化验、索赔、通报)。
工程侧准备:针对不同燃油模式下的报警/失效工况,完善风险评估与应急演练记录。
四、集装箱落海:强制报告将把“信息延迟”变成合规风险
自2026年1月1日起,SOLAS与MARPOL相关修正案将推动落海或漂浮集装箱的强制化、标准化报告流程。这意味着“发现了但没按流程报”“报了但信息不完整”“岸基/船端不同步”等,都可能从运营瑕疵升级为合规问题。
建议动作:
班轮公司/集装箱船队:更新航次指令与船长报告模板(时间、位置、数量、危险品信息、是否漂浮等),把报告动作写进SMS。
非集装箱船:也要明确“遇见漂浮箱体”的报告责任,避免“与我无关”的误区。
五、排放控制区新增:加拿大北极与挪威海将改变燃油与主机合规策略
新的排放控制要求将对部分区域航行带来更强约束,其中加拿大北极与挪威海相关ECA要求的推进,涉及Tier III NOx适用门槛,以及后续更严格的燃油硫限制或等效措施。对常态化跑相关航线的船队而言,这类ECA变化往往不仅是“换低硫油”,还会牵动发动机Tier III配置、SCR/EGR运维、燃油可得性与航线成本模型。
建议动作:
贸易航线识别:把“是否进入新ECA范围”纳入航次评审;对2026–2030的新造船,提前把Tier III方案写入规格与交付验收条款。
成本侧:对低硫燃油价差、岸基供应与洗涤塔等效方案做情景测算,避免临开航才被迫高价补给。
六、替代燃料与材料规则:氨燃料路径与IGF/IGC更新进入“可执行阶段”
2026年起,IGF Code与IGC Code相关修订将进一步强化低闪点燃料系统的安全与操作要求,并为包括氨在内的高毒性货物作为燃料提供规则路径(在满足等效安全与主管机关批准前提下,部分条款将于2026年中生效)。对于“替代燃料新造船/改装船”项目,监管要点会从“概念可行”转向“系统级可验证”。
建议动作:
新造船:把通风、泄压、失效模式、燃料供给故障、加注设计等条款逐条映射到设计交付物与试验计划中。
运营端:提前准备加注程序、岗位培训与应急演练的文件包,避免交船后再补合规材料导致投运延误。
七、船员与管理体系:反暴力与反骚扰能力将成为强制培训项
STCW Code将新增关于防范与应对暴力与骚扰(含性骚扰、霸凌、性侵等)的强制能力要求。对船舶管理公司而言,这不仅是“多上一门课”,更会触发培训矩阵更新、上船资格校验、岸基调查与举报机制等一整套体系动作。
建议动作:
HR/Crewing与DPA联动:更新培训矩阵与上船审核清单;明确船上申诉与岸基处理闭环(含证据保全与保密)。
对外沟通:与旗国/船级社确认证书与课程认可路径,避免“培训做了但不被承认”。
八、极地规则外延扩展:非SOLAS船舶也将被纳入更明确的极地航行要求
极地相关规则的更新将把部分要求扩展至非SOLAS船舶等更多船型,并对既有船设置过渡期安排。对渔船、游艇、部分小吨位货船及区域性运营船舶而言,这一变化可能带来过去“监管灰区”的收紧:从航行计划、设备与操作要求到文件化管理,都需要更系统的合规准备。
2026年生效的24项关键变化清单
1) OLAW:新SOLAS II-1/3-13(船上起重设备与锚机)
生效:2026年1月1日
适用:新船与现有船(不含MODU与救生设备放艇装置)
要点:对船上起重设备、锚车提出设计/建造/安装/测试要求;现有设备需在首次换证检验时完成测试。
落实:船队盘点设备清单与证书/试验记录,倒排检验与第三方服务资源。
2) 电子横倾仪(Electronic Inclinometers)
生效:2026年1月1日
适用:3000GT及以上、2026-01-01及之后建造的散货船与集装箱船
要点:新造散货/箱船必须配电子横倾仪;不追溯既有船。
落实:新造船规格书与交付验收清单中锁定设备配置与功能测试。
3) PFOS:含PFOS灭火泡沫禁用与处置
生效:2026年1月1日(在下一次相关检验时落实)
适用:所有船舶
要点:禁止使用/携带含PFOS泡沫;含PFOS物质需交岸上接收设施处置。
落实:做泡沫/药剂成分核对,更换与处置形成完整单据链。
4) Fuel Oil Safety(BDN升级:闪点信息满足SOLAS II-2/4.2.1)
生效:2026年1月1日
适用:所有使用油类燃料、受SOLAS监管的船舶(与建造时间无关)
要点:燃油供应方需更新**加油单(BDN)**以满足新的闪点要求;船方应确保供应商提供合规BDN。
落实:采购条款、到港验收与抽检流程同步更新,异常BDN不得放行。
5) Fuel Oil Safety(新增“燃油适用性/安全性”通用要求)
生效:2026年1月1日
适用:500GT及以上货船与所有客船
要点:船上使用的油类燃料不得危及安全、不得影响设备性能、不得危害人员。
落实:建立“燃油异常—降载/隔离/化验/索赔/报告”SOP与证据链。
6) Ammonia Fuel:IGC Code修订(允许氨等有毒货物作为燃料的规则路径)
生效:2026年7月1日
适用:按IGC Code建造、且2016-07-01以后适用IGC框架的船舶(在满足条件前提下)
要点:若能达到与甲烷等效的安全水平并获主管机关批准,可允许氨等有毒货物作为燃料。
落实:新造/改装项目需提前做等效安全论证、风险评估与主管机关审批路径设计。
7) SEEMP/数据采集(MARPOL Annex VI DCS增强数据)
生效:2026年1月1日起开始按“增强粒度”要求报告(前提:相关主管机关按正式时间线实施)
适用:数据采集与报告受MARPOL Annex VI约束的船舶(以各主管机关实施节奏为准)
要点:燃油消耗与运输功等数据颗粒度提高;SEEMP需相应修订并经核证。
落实:尽快核对船队数据口径、系统采集能力与核证安排,避免年度报告季集中返工。
8) IGF Code修订(低闪点燃料系统安全与操作要求强化)
生效:2026年1月1日
适用:新造船为主;如未特别说明,也可能对既有船自2026-01-01起适用(以条文适用性为准)
要点:强化通风、泄压、通气、压力释放、燃料供给失效、加注设计、管系规范等。
落实:新造船把条文逐条映射到设计交付物/试验项目;既有船关注“追溯适用”条款与改装点。
9) 集装箱落海与漂浮箱体报告(SOLAS V/31–32 + MARPOL Protocol I)
生效:2026年1月1日
适用:所有载运集装箱的船舶,以及航行中遭遇落海/漂浮集装箱的船舶
要点:落海/发现漂浮箱体必须按标准化程序强制报告。
落实:更新SMS报告模板与船岸联动流程(时间/位置/数量/危险品信息/是否漂浮等)。
10) LSA Code:救生艇/救助艇下放速度上下限更新
生效:2026年1月1日
适用:货船≥500GT与客船的相关装置(重点影响大型货船)
要点:下放速度最大1.3 m/s;当下放高度>30m时,最小1.0 m/s。
落实:新装/更换设备需确保限速装置与试验符合新范围,形成检验记录。
11) 单吊点救生艇/救助艇“带载释放”吊钩(纠偏型修订)
生效:2026年1月1日
适用:2026-01-01及以后安装的相关救生设备
要点:澄清单吊点吊钩与带载释放要求,纠正过去误适用情况。
落实:新安装项目在选型、证书与操作培训中按修订条文执行,避免“旧理解”导致不合规。
12) 救生衣(Lifejackets)新标准
生效:2026年1月1日
适用:2026-01-01及以后安装的SOLAS救生衣
要点:≥150N浮力、无意识人员可靠翻正面朝上、更加稳固贴合。
落实:新购置与更换计划中锁定符合新标准的型式认可产品与证书。
13) FSS Code:消防系统要求更新(含Ro-Ro客船)+ 探测/控制标准更新
生效:2026年1月1日
适用:2026-01-01及以后建造的新船(其中对Ro-Ro客船要求更严格)
要点:强化Ro-Ro客船消防;更新热/烟探测与系统控制标准。
落实:新造船设计审图阶段提前对照条文,避免后期返工。
14) 加拿大北极ECA(Canadian Arctic ECA)
生效:2026年3月1日起实施0.10%硫(或等效措施);另含Tier III NOx门槛提示
适用:在该区域运营的船舶(硫/NOx/颗粒物控制将更严)
要点:进入区域需满足更严格的排放控制策略与燃油选择/等效措施。
落实:对跑北极航线的船队更新航次燃油计划、合规证明与成本测算。
15) 挪威海ECA(Norwegian Sea ECA,Tier III NOx适用门槛)
生效:2026年3月1日(区域生效日;Tier III适用与建造节点挂钩)
适用:在该区域运营、且满足特定建造/合同节点条件的船舶(面向未来新造为主)
要点:满足门槛的船舶需配Tier III NOx发动机。
落实:新造船合同与技术规格明确Tier III方案与交付验收、运维备件安排。
16) IMDG Code 42-24(危险货物规则修订)
生效:2026年1月1日
适用:所有载运包装危险货物的船舶
要点:新增/更新部分物质要求,并纳入2024版IMDG执行体系。
落实:更新危险品申报、积载隔离、装卸文件与船员培训材料。
17) IGC Code:允许使用高锰奥氏体钢(结构材料)
生效:2026年1月1日
适用:遵循IGC Code、运输特定液化气体/产品的相关船舶与构件
要点:在满足MSC.1/Circ.1599/Rev.3条件下,可用于货舱、次屏障、压力容器等。
落实:船厂/设计院需把材料规范、焊接工艺评定与检验要求写入制造与验收文件。
18) IGF Code:高锰奥氏体钢用于燃料围护系统
生效:2026年1月1日
适用:IGF船舶燃料围护/供给系统相关应用
要点:明确允许材料路径与条件。
落实:新造/改装项目更新材料清单、证书、工艺与型式认可文件。
19) 散装谷物安全装载规则(Grain Code)修订
生效:2026年1月1日
适用:所有散装运输谷物的货船
要点:澄清“部分装载舱室”判定与总倾斜力矩计算方法(尤其接近舱口端梁高度但未满装情形)。
落实:更新装载计算书、稳性软件参数与装货指导,防止因口径差异导致审核/PSC问题。
20) STCW:新增“防暴力与反骚扰”强制能力要求
生效:通过后将作为强制能力纳入(材料表述为已采纳)
适用:全体海员(培训与胜任力要求)
要点:防范与应对暴力、骚扰(含性骚扰、霸凌、性侵等)成为必备能力。
落实:船管公司更新培训矩阵、上船审核清单与举报/调查闭环机制。
21) MSC.402(96)修订:全封闭救生艇通风系统检验
生效:2026年1月1日(但实际影响从相关救生艇开始投入使用时体现;材料提示与2029后新装有关)
适用:全封闭救生艇及其授权服务商/检验活动
要点:要求对全封闭救生艇通风系统进行检验核查。
落实:新船/新装项目提前把通风检验纳入交付与后续服务商能力清单。
22) STCW-F:海洋渔船船员培训与资格体系更新(含新Code)
生效/适用:对STCW-F缔约方旗国下渔船适用(材料表述为已采纳)
适用:从事海上渔业作业的人员与船东
要点:统一强化培训、体检、模拟器使用与胜任力标准,覆盖不同职责等级。
落实:渔业船东/管理方按岗位重新匹配证书与培训计划,避免缺项导致执法风险。
23) Polar Code:SOLAS XIV外延 + 非SOLAS船舶纳入(含过渡期)
生效:新造船自2026年1月1日起适用;既有船需在2027年1月1日前满足相关要求(按材料描述)
适用:除SOLAS船外,还包括部分非SOLAS船、特定长度渔船、一定吨位游艇与300–<500GT货船等
要点:新增非SOLAS船舶导航安全与航次计划要求章节等。
落实:跑极地航线的船队按船型/吨位/建造时间分层筛查,提前补齐航行计划、设备与文件。
24) 2011 ESP Code:厚度测量机构可被主管机关审计
生效:材料表述为已采纳(适用到批准此类机构的主管机关)
适用:散货船与油船(≥500GT)厚度测量相关的认可/管理体系
要点:明确主管机关可审计执行船体厚度测量的机构/公司;总体影响较小但提高了监管可追溯性。
落实:船东/船管优选合规服务商,保存测厚报告、校准与资质文件,便于审计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