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董秘俱乐部)
一、这一次,财务总监站在判决书正中央
很多财务总监第一次看到康得新财总的最新判决时,心里都会冒出一个念头:
“13年?是不是看错了?”
没有看错。
不是老板,不是实控人,而是原财务总监王瑜——判处有期徒刑13年,罚金1015万元。
它告诉所有财务负责人一件事:
在资本市场里,“只是做财务”这条退路,是不存在的。康得新这家公司早已退市,但这份判决,明显不只是写给康得新的。
二、康得新是一路被拖死的
如果只看结局,很容易以为康得新是某一年出了大问题。
但真正让人不安的地方在于——它的问题,并不隐蔽。
康得新账上最令人瞩目的数字,是那122亿元货币资金,这是可以直接决定公司偿债能力的核心指标。
可现实是公司连10亿元左右的到期债务都无法兑付,其问题不在没钱,而在于:钱不在公司。
通过资金归集协议,子公司账户里的钱被集中转入控股股东体系使用,但在上市公司报表中,这些钱依旧完整地躺在货币资金科目下。
于是,一个极其危险的状态出现了:账面极其安全,但经营却已经失血。
与此同时,康得新的真实经营状况早已无法支撑报表。
它为了维持利润,虚增收入、虚构交易、伪造凭证,逐年叠加四年,累计虚增利润119亿元。
这些操作自然也不是一天完成的,它们需要长期配合、反复确认以及持续签字。
而这些动作,全部绕不开一个岗位:财务总监。
三、从财务造假到多罪并罚,为什么财务总监最难脱身?
很多财务总监会下意识地把造假理解为一个笼统概念,但在法律语境里,它会被拆解成具体行为+具体责任人。
在康得新案中,涉及的罪名并不单一:
有信息披露层面的,有证券发行层面的,也有资金使用层面的。
其中,对财务总监杀伤力最大的,并不是造假这两个字,而是:你在其中起了什么作用。
以挪用资金为例。
法律关注的,并不是钱后来还没还,而是是否利用了职务便利、或将公司资金转作不合规用途、是否达到法定数额和用途等情形。
只要这些条件成立,哪怕你没有永久占有的主观目的,或者只是常人认为的“周转一下”,刑责却依然可能成立。
而财务总监,正是那个最清楚资金真实去向的人。
当资金长期脱离公司控制,却仍然体现在报表中;
当重大事项没有如实披露,却持续对外融资;
当风险被内部消化,却没有被公开揭示——
这些行为一旦被认定为“明知而配合”,就不再是职业判断问题,而是刑事问题。
康得新案最终给出的答案就在这里:不追究“你是不是主犯”,只追究“你知不知道、做没做”。
四、这起案件,真正改变的是财务总监的职业处境
康得新案之后,财务总监这个岗位,大家需要明确一点:财务总监岗已经被司法系统明确视为资本市场秩序的重要责任节点。
这意味着三件现实的事:
第一,模糊地带正在消失。很多过去被视为行业惯例和内部协调的做法,一旦进入司法视角,都会被重新定性。
第二,拟上市阶段是最高风险区。业绩压力最大、融资动作最密集、监管最集中,任何一次技术性处理,都可能在几年后被完整复查然后付出代价。
第三,专业能力已经不够用了。懂会计、懂报表、懂规则,只是底线;真正决定安全的,是对各种边界的判断能力。
也正因为如此,越来越多的财务总监开始意识到:
真正的风险,不是做错账,而是不知道哪些东西根本碰都不能碰。
五、结语
康得新的故事已经说完了,但它留下的问题,正摆在无数拟上市公司的案台上。
当业绩压力逼近、融资窗口临近、决策层要求“想办法”的时候,财务总监往往是最难拒绝的人。
也正因为这样,我们才反复强调《拟上市财务总监实务操作研修班》的价值——不是教你怎么做得更能进步,而是帮大家认清:哪些事,一旦点头,就再也回不来了。
13年的刑期,已经给出了足够清晰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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