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32 证券简称:浙江新能 公告编号:2025-062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
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新能”、“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并与2025年12月18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新一届董事会,任期自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在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后,公司于同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并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第三届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张坚群先生
非独立董事:陆林海先生、白路镇先生、周永胜先生、杜云华先生
独立董事:叶肖剑先生、熊源泉先生、杨晓兰女士
职工代表董事:刘剑辉先生
上述董事会成员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
■
二、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总经理:陆林海先生
副总经理:俞彩孟先生、陈仲渊先生、章健先生、张利先生
总法律顾问:章健先生
财务负责人:夏善辉先生
董事会秘书:张利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王娟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上述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秘书张利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0日
附件1: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简历
张坚群先生,1968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历任浙江浙能镇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工程师、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浙能镇海燃气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浙江浙能乐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浙江新能董事长、党委书记。
张坚群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持有10,000股公司股票,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处罚或惩戒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陆林海先生,1978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高级政工师。历任浙江浙能嘉华发电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浙江浙石油燃料油销售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浙江浙能石油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舟山市普陀区委常委、副区长(挂职),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政治工作部主任、办公室主任。现任浙江新能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陆林海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处罚或惩戒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白路镇先生,1981年出生,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历任浙江浙能嘉兴发电有限公司团委书记、检修部副主任,浙江嘉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发展部主任师、副主任。现任浙江新能董事,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主任。
白路镇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处罚或惩戒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杜云华先生,1975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溪洛渡电厂运行部副主任;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葛洲坝电厂运行部主任,党委委员、副厂长兼总工程师、生产管理部主任;长江电力销售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副总裁(副主任)(主持工作)。现任浙江新能董事,长江电力销售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总裁(主任)。
杜云华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处罚或惩戒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周永胜先生,1979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历任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主管,浙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工会主席、党委委员、总会计师。现任浙江新能董事,浙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周永胜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处罚或惩戒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刘剑辉先生,1973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经济师,组织(人力资源)部副部长、副主任,机关党委书记,现任浙江新能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职工董事。
刘剑辉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处罚或惩戒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叶肖剑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正高级会计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国际注册内审师;浙江省特支计划领军人才、全国高端会计人才、浙江省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杭州市领军人才、杭州市C类人才;财政部首届企业财务咨询专家、浙江省第二届管理会计咨询委员会成员、浙江省会计领军人才委员会副主任,杭州市会计领军人才委员会主任、滨江区内审协会副会长、浙江省政采云及杭州经信招标专家库成员;浙江省第七届优秀总会计师,浙江省先进会计工作者。曾任华立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现任东冠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杭州蓝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新能独立董事。
叶肖剑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处罚或惩戒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熊源泉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东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江西金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上能电气、浙江新能独立董事。
熊源泉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处罚或惩戒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杨晓兰女士,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博士,中共党员。现任上海外国语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院长、教授,长期从事金融研究。曾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副系主任,美国乔治梅森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访问学者。入选中宣部青年文化思想英才,上海市领军人才。现任浙江新能独立董事。
杨晓兰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处罚或惩戒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附件2: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陆林海先生,请参见附件1: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简历部分。
俞彩孟先生,1974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浙江兴源投资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浙江浙能兴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工程师、副总经理。现任浙江新能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俞彩孟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处罚或惩戒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陈仲渊先生,1971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历任浙江浙能乐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部主任、副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现任浙江新能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陈仲渊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处罚或惩戒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章健先生,1982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历任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发展部副主任,浙江浙能燃料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现任浙江新能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党委委员。
章健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处罚或惩戒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张利先生,1979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历任浙江省水利水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副主任、主任,浙江新能证券事务部主任。现任浙江新能副总经理、党委委员、董事会秘书。
张利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持有10,000股公司股票,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处罚或惩戒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夏善辉先生,1984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浙江省高端会计人才。历任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财务产权部主任,浙江浙能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财务产权部主任,浙江天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浙江浙能天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现任浙江新能财务负责人、党委委员。
夏善辉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处罚或惩戒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王娟女士,1987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历任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证券事务专职。现任浙江新能证券事务部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
王娟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处罚或惩戒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证券代码:600032 证券简称:浙江新能 公告编号:2025-061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选举公司董事,并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19日以书面方式交予全体董事,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同日在公司4040会议室以通讯和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全体董事一致推举董事张坚群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张坚群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以及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以下人员为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陆林海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俞彩孟先生、陈仲渊先生、章健先生、张利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夏善辉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同意聘任章健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利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娟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特此公告。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600032 证券简称:浙江新能 公告编号:2025-060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1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凤起东路8号4040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坚群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张利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4、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5、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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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2、3、4、5已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且议案2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新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鉴雨、王佳玲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0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