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创始人
2025-12-18 02:28:53

证券代码:600173 证券简称:卧龙新能 公告编号:临2025-093

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1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复兴西路555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希全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公司总裁莫宇峰先生、常务副总裁郭晓雄先生、副总裁王小鑫先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宋燕女士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的议案1至议案3是非累积投票议案,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会的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余晨霄、吴飘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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