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回应延长献血年龄##官方回应缩短全血捐献间隔期#】国家卫生健康委今天(17日)发布公告,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到,科学调整献血者年龄和间隔:献血者年龄从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修订为提倡十八周岁至六十五周岁的公民在符合健康要求的情况下自愿献血。血站对献血者每次采集全血不得超过四百毫升,两次采集全血间隔期从不少于六个月修订为不少于九十天。拟延长献血年龄和缩短全血捐献间隔期基于哪些考虑?国家卫生健康委同时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解读, 《征求意见稿》对献血者年龄和采血间隔进行科学调整。主要基于医学科学的进步与国内实践验证,以及国际通行做法考虑的:一是目前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献血年龄为18至65岁(我国香港地区:16-75岁,澳门地区17-69岁;美国最低16岁,无明确上限;英国17-65岁;加拿大17岁,无明确上限;澳大利亚18-75岁;日本16-69岁)。献全血的时间间隔我国香港地区11周,澳门地区12周,其余各国普遍为8-12周(美国8周;英国12周;加拿大8周;澳大利亚12周;日本8周)。二是献血者献血前均开展必要的健康检查,确保献血者安全。现代医学证明,人体血液不断新陈代谢。一次献血400ml,仅占总血量的10%左右,不会对身体造成危害。我国海南、江西、深圳等部分省市已对献血年龄上限和(或)献血间隔作了相应调整,有地方法规实践。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与健康状况获得显著提高,《征求意见稿》提倡十八周岁至六十五周岁的公民在符合健康要求的情况下自愿献血,两次采集全血间隔期不少于九十天。保障献血者健康和血液安全是献血工作的首要原则和生命线。法律调整将严格建立在科学评估和强化管理的基础之上,严把健康检查关、科学制定献血标准、强化血液监测、优化献血服务和关怀、完善监督机制,切实保障献血者健康安全和血液质量安全。(国家卫生健康委)